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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前會不會夸大案情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前會不會夸大案情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您好,一般都不會的,律師絕大多說還是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不良律師畢竟是少數,如果遇到這種律師,你可以想當地律師協會或司法局投訴該律師,這樣也會逐漸提高與改善老百姓對律師形象的認識。
作為助手,我可以告訴你,律師通常不會故意低估勝算。他們的職責是為客戶提供專業的法律建議,并根據案件的事實和法律依據評估勝算。律師會盡力提供客觀的分析和預測,以幫助客戶做出明智的決策。然而,勝算的評估是基于律師的專業判斷和經驗,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觀性和不確定性。最終的決策權仍然在客戶手中。
律師會故意把勝算說低。
這是因為律師在法庭上代表當事人進行辯護或訴訟,他們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證據來評估勝算。
律師會根據自己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對案件進行客觀分析,并提供給當事人一個真實可信的勝算評估。
律師故意把勝算說低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1. 保守估計:律師可能更傾向于給出一個相對保守的勝算評估,以避免給當事人帶來過高的期望。
這樣做可以減少當事人對勝訴的依賴,讓他們更加理性地面對案件的結果。
2. 風險管理:律師需要全面評估案件的風險,并提醒當事人可能面臨的不利情況。
通過故意降低勝算,律師可以讓當事人更加警覺,并準備好應對可能的失敗。
3. 策略考慮:在某些情況下,律師可能會采取低調的策略,以避免對方當事人或法庭對案件的重視程度。
通過故意說低勝算,律師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對手的警惕性,從而在辯論中獲得更多的優勢。
總之,律師會根據具體情況和策略考慮來評估勝算,并可能故意將勝算說低,以達到更好的法律效果。
辯護是上帝賜予人類最高尚的禮物。有很多同行都從不同的角度回答了這個問題,其實總結成一句話:“律師不是為壞人的壞辯護,而是為實現壞人合法權益的最大化辯護。”壞人有獲得公正公平審判的權利,無論實體,還是程序。辯的是冤,白的是謗。未經法院判決不得確定任何人有罪。在強大的國家機器面前,律師的加入才有可能達到控辯均衡,以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公民人權。
這里所說的壞人,實際在法律上稱犯了法的人。犯法有輕有重,在處罰上有極其嚴格的區分的。比如什么叫行兇,什么叫正常防衛,什么叫防衛過當。還有一般犯罪可判幾年,嚴重的可判幾年。再有,有立功表現的可輕判,什么要重判。咱們一般不太了解法律,是不好分清的。所以,為避免錯判誤判,法律規定當事人可聘請律師為自己辨護。當然也就包括犯法人(壞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判決是根據其犯罪情節輕重,不能用“好人”、“壞人”作為評判依據。更不能因為他“壞"而故意多判。為維護法律的公證公平性,允許每個當事人聘請律師,是法律規定。
簡單的來說,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辯護,是為了保障他不是被冤枉的。即使是為一個真正的犯了罪的人,也要保障他在被定罪的過程中的基本的人權。
每個人都享有辯護權。律師作為一份職業,為他人辯護是工作。好人與壞人,是非常主觀的一種判斷。律師只管這個人的做的這件事,是否觸犯了法律,從法律程序上來說,這個人被判有罪,是否符合規定。
一個律師是否有道德,不應該以他為了誰工作而判斷,而是應該看律師本人的為人處事,對工作是否盡職盡責,是否做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果一個人是真的犯了罪,律師也沒辦法把有罪變成無罪;如果一個人被定罪真的符合法定程序,律師也沒有辦法改變真正的事實。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前會不會夸大案情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前會不會夸大案情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