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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律師網
簡介: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糾紛案件有財產糾紛、勞動糾紛、醫療糾紛等,當發生糾紛案件時,通常會經過高級調解和談判。若協商不成,將提起訴訟。那么提起訴訟的流程是怎樣的呢?打官司要花多少錢?打官司的費用由誰承擔?
1.您首先需要確認被告是誰(即您希望對方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或單位)。如果是個人,那么需要到對方戶口所在的派出所打印戶口證明(個人不能申請,律師可以打印)。如果是單位,則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單位的基本注冊信息;
2、接下來,你需要寫一份民事訴訟,說明事實和理由,以及你要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依據。當然,您需要提供書面證據(口頭音頻/視頻)。如果您認為自己無法獲取某些證據,您可以向法院申請讓法院為您收集證據,盡管可能性很小;
3、準備就緒后,將訴訟及證據提交法院立案庭。如果案件被接受,您將收到收費通知。您可以使用收費通知書繳納訴訟費用;支付費用后,您的案件將被視為正式案件。如果案件被受理,法院將安排日期并向您發出傳票,注明聽證會的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法官;
4.開庭時間到時,您應當準時到達法庭。遲到會給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有時,法官會認為你自愿放棄訴訟,就會被視為撤訴。法官的書記員將在審判前核實雙方的身份。
根據《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案件受理費按照以下標準繳納:
(一)財產類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值,按照下列比例分期累計繳納:
1、單品不超過元的,每件加收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按2.5%繳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按2%繳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加收1.5%;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繳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按0.9%繳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按0.7%繳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按0.6%繳納;
10、金額超過2000萬元的,加收0.5%。
(二)非財產類案件按照以下標準繳納:
1、離婚案件每件收費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再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加收0.5%。
2、侵犯姓名權、所有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案件,每件繳納100元至500元費用。損害賠償時,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再另行支付;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加收1%;超過10萬元的部分,加收0.5%。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需繳納50元至100元的費用。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金額的,每案繳納500元至1000元;涉及爭議金額、價值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收費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繳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收費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收費50元。
(六)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提出異議且異議不成立的,每案繳納50元至100元。
一、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按照以下原則承擔:
(一)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二)按比例分擔:案件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各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當事人在訴訟標的中的利害關系確定各方承擔的訴訟費用的數額。
(3)協商負擔:調解、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四)原告或者上訴人承擔: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承擔。
2、申請費按照以下原則繳納:
(一)被執行人的負擔: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書、調解書,依法生效的債務文件可由公證機構執行,并申請外國法院承認和執行。判決、裁定和外國仲裁機構裁決的申請費由被執行人承擔。
(二)協商負擔:執行過程中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的,申請費負擔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三)申請人承擔:申請保全的申請費由申請人承擔。
(四)人民法院確定負擔:人民法院應當確定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確定仲裁協議效力的申請費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