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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31日,中央1號文件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2018年3月,國家正式啟動農村住房不動產登記發證試點。土地確權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從法律角度看,土地確權是指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權利的確認和確定。它也稱為權利確認。也是按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些權利。一定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權利的內容。說白了,就是給我們農民的土地發證。將來我們會有法律認可的文件來證明我們的土地所有權。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農民的“命脈”。一旦確權,農民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產權主體,有利于依法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如果承包地在四個方向不明確、面積不明確的情況下流轉,農民將要承擔較大的風險,勢必影響農業發展和農民的個人生活。土地權屬確權明確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農民在土地承包中的各項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因此,確認農村土地確權對于農民來說至關重要。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解答土地確權中的一些常見問題。1.向確權土地的法定登記機關提出土地確權申請。2、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后,直接登記即可。3.確權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農民可以就不服確權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程序。如果您發現確認證明上的名稱、區域、土地位置等信息登記有誤,必須及時申請變更。一、權利人持權利證書主動向登記部門申請更正;二是登記部門依職權對登記事項進行更正。如果你有承包地,村里沒有確認權利,可以這樣做:先向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結果不服或者復議機構受理后已過了行政復議期限,未作出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期限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自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或者行政復議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最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服行政決定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各村的土地確權工作并不是同時啟動的,因此土地確權的進度也會有所不同。大多數相關政府部門會等到所有土地確權工作完成后,再進行進一步審核,然后頒發證書。根據我所接觸到的情況,出證時間一般為土地確權工作完成后1-3個月。如果農民沒有及時收到土地確權證明,建議向村委會或政府機構查詢。或報告情況,以免因土地確權證書遲發而影響相關補貼的實時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