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1、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由于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被監護人不具備全面、充分的自我保護能力,相對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入和破壞。對此,監護人有權利、有義務對其進行保護。
2.管理病區財產
監護人可以依法合理使用和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3、代理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
根據《民法通則》第十四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作為代理人可以進行的活動范圍沒有限制,往往表現為買賣、租賃、出借等財產性質的活動,也可能涉及一些民事活動。個人性質。
4.教育和照顧病房
監護人應當履行教育、照顧被監護未成年人的責任,使其身心健康、生活穩定。
5、因被監護人給他人造成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依法行使監護權,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