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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未約定律師收費可以主張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未約定律師收費可以主張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按實際損失或者約定的違約金來主張賠償,這樣至少不用交多余的訴訟費。
1.委托人因律師的過錯導致委托合同無法履行而要求終止委托關系的,律師事務所應根據律師過錯責任大小退還已收或預收的全部或部分律師服務費。
2.非因律師過錯而委托人要求終止委托關系的或因委托人過錯導致委托合同無法履行的,律師事務所要求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未預收費用或預收費用不符合律師實際工作量的,律師事務所可依照委托合同與委托人協商收取。
3.辦案中途經雙方同意解除合同終止委托關系的,由雙方協商確定退費金額。
律師所收的30%是不合法的,無論國家和各省的律師收費標準,均沒有按照標的30%的收費,除非風險代理案件。建議你最好到當地的司法局下屬的法律援助中心去找律師,他們是國家支付費用,你們不用出一分錢的。
收30%,怎么說呢,取決于你和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約定。
我以前供職的公司,因為外邊很多債權,要不回來,眼看成死賬了,有律師愿意接單,收50%(含期間發生費用),老板想了一下,同意了。不管怎樣,收回了一些款項。如果沒有律師,光靠自己,基本上沒有希望了。
在國內,很多事情不規范,欠錢的是大爺,沒有律師,有些事真的沒有精力去辦,或者根本辦不成,他們取得報酬也是應該的,至于比例,只能說自己衡量了。
這個要看訴訟的金額,根據相關規定,律師收費要在一定的范圍內。如果案件金額相對較高、案情比較復雜,測算一下可能收費并不高。當然相反的情況,也可能存在收費過高的問題,這個需要具體分析。
職業規范要求律師不能對勝訴做承諾,所以律師不能承諾案件百分百勝訴。另外,律師也無法確認你一定能勝訴,因為根據你手中的證據你可能勝訴、但是對方可能正好有抗辯你的訴求的證據,或者其他因素。
如果合理的收費,即使敗訴,律師不退也是合理的。
結論:合理。
因為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通常都會約定先交律師費,再提供服務。當然,如果你是強勢的一方,完全可以把代理協議中的該條款刪除,擬定更合適自己的條款,比如說:約定風險代理,只有在勝訴之后,律師才可以拿5萬塊。
這5萬塊,屬于你和律師之間意思自治協商范疇,建議先和律師協商,如果不滿意,換律師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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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律師稱官司不論打贏打輸都先收我的5萬元費用,打輸也不退還給我,是否合理?
費用合理不合理,這個不好說。畢竟每個地方的收費標準不一樣,每個律所每個律師的收費標準也不一樣。所以費用高低的問題,這個不好判斷。
但對于非風險代理的案件確實如此,律師代理收費與案件結果確實沒有關系。律師簽訂代理合同,收取代理費用后才開始代理工作。至于案件結果,這個并非律師所能掌控的內容,所以律師收費與案件勝訴沒有關系。當然,你也可以跟律師約定風險收費。這個時候案件勝訴敗訴就會直接影響案件結果。
委托代理律師也是雙方自愿的前提。如你認為費用過高,或有其他不合理事項,那你可以不用委托,或者自己找其他律師等等。不過你若是堅持勝訴才給律師費,敗訴要求退還律師費,這個恐怕是沒有律師愿意代理這樣的案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未約定律師收費可以主張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未約定律師收費可以主張嗎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