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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付律師費。因為,自當事人與律師達成代理協議之日起,律師就正式介入了案件。既然介入了案件,就需要付出勞動,付出勞動就要向當事人收取律師費。不是因為律師原因造成的其他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首先,要確定對方是否真的是律師。只有持有《律師執業證》的才是真正的律師。
其次,要搞清楚究竟是何種性質的收費。
第三,要確定收費對應的是提供何種服務。
第四,收費是雙向的,是協商確定的,費用談不攏,可以不委托,另找他人。
個人律師事務所要繳納的稅種有: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6%,小規模納稅人3%。
2、城建稅以所交增值稅為基數:市區7%,縣城和鎮5%,鄉村1%。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
3、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所交增值稅為基數: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4、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擴展資料:《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強化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投資者個人所得稅查賬征收的通知》(國稅發〔2002〕123號)第一條規定:“任何地區均不得對律師事務所實行全行業核定征稅辦法。要按照稅收征管法和文件的規定精神,對具備查賬征收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實行查賬征收個人所得稅”。律師個人出資興辦的獨資和合伙性質的律師事務所的年度經營所得,從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作為出資律師的個人經營所得,按照有關規定,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在計算其經營所得時,出資律師本人的工資、薪金不得扣除。合伙制律師事務所應將年度經營所得全額作為基數,按出資比例或者事先約定的比例計算各合伙人應分配的所得,據以征收個人所得稅。
基本上如你認為的那樣,律師一旦受理這個案子,向法院提交了相關的委托手續,律師的工作已經開始了。無論這個案子最后是以什么形式結案的,判決或者調解或者撤訴,案件結果是好是壞,都不退律師費。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因律師服務收費發生爭議的,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律師協會、司法行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調解處理,也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有的律師就象以前市場理面的經濟人一一樣無素質,這是真的。想解決這個問題,第一全民學法,只有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民都懂法了,無官司了律師也無用了,社會穩定人民幸福了…!
是的,律師的確是個好職業,穩賺不賠。但是,事情都有兩面性,如果一個律師也是這種看法,而不去努力工作,那么結果是永遠打不贏官司,就不再去請他幫忙,最終,也就無飯可吃了,只能改行。因此說,誰糊籠工作,就等于糊籠自己
首先你這是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律師接案是否就有律師費?
第二個問題,律師代理后,官司輸了,是否也有律師律師費?
第三個問題,律師接案后是不是包賺不賠?
首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并不是律師接案后就有律師費。律師費需要雙方進行協商,在合同中進行約定,一般分為兩種收費方式,一種是普通代理,無論輸贏都需要支付律師費,費用會略低。
另一種是風險代理,贏了才支付,費用略高。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合伙詐騙律師收費十五萬為什么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合伙詐騙律師收費十五萬為什么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