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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分四個方面來寫。原告與被告就非婚生子女的情況進行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一、男女雙方正確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等。表明自愿簽約立場,放棄探視、贍養等一系列權利,不準再次見面。明確因個人原因違約如何處理。最后,寫下訴訟日期和提起訴訟的人。1.如何寫一篇關于放棄非婚生子女監護權的范文
同意放棄子女撫養費、監護權和探視權
男:國籍:出生日期:年、月、日
識別號碼:
地址:
女性:國籍: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由于女方懷孕,男方決定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撫養權、監護權和探視權。現雙方經自愿協商達成協議,協議如下:
1:本協議由男女雙方自愿簽署。
2:子女撫養費、贍養費和探視權:
孩子出生后,孩子將由女方撫養并與她一起生活。男方在18歲成年之前無需向女方支付基本生活費。
任何時候,該男子及其家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探望孩子。
三:違約責任約定:
男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的,應付違約金為女方自出生至18周歲的子女撫養費。
四:協議生效時間: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五: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補充協議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女:
2.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如何確定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必須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在離婚訴訟中,子女撫養問題應適用第《民法典》號第1084條。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系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是否由父母一方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原則上哺乳期子女由哺乳母親撫養。雙方因母乳喂養后孩子撫養權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孩子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費用數額和期限長短由雙方商定;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一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判決金額的合理要求,相關法律規定應當以子女最大利益為原則。孩子們的問題,一定會妥善解決。
1.兩歲以下的兒童一般與母親住在一起。
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與父親同住:
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無法治愈的嚴重疾病且其子女不適宜共同生活的;
父親有條件不履行撫養義務,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不能與母親共同生活的。
2、兩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均要求與其同住。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
接受過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生活時間較長,改變居住環境明顯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長;
沒有其他子女,但對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親和母親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要求孩子和他們住在一起。但如果孩子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則可以考慮作為孩子與父母同住的優先條件。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同意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允許。
3、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兩歲以下的孩子隨父親生活,且不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產生不良影響,則可以允許。
關于非婚生子女監護權的一般規定,一些省市并沒有高度重視和保護非婚生子女的權利,以致非婚生子女沒有得到應有的待遇。就像那些婚生的人一樣。子女也應當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事實上,只有在立法上消除婚生兒童與非婚生兒童的區別,非婚生兒童的權利才能真正得到承認和保護。同樣,也只有這樣,我們的社會和一些人才能從根本上改變這種壓力和傳統觀念,讓非婚生子女不再受到傷害和歧視。
《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第2款規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
對于婚生子女的規定更加詳細、細致。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條涵蓋了父母在婚生子女出生后撫養和教育的義務,以及子女的姓氏、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繼父母之后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對離婚、子女撫養費如何支付、探視權如何行使等問題進行了專門分類和細化,并在第1067條第二款中規定:父母未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子女獨立地有權向父母要求贍養費。我國《民法典》的“贍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民法典》第1071條第二款僅規定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僅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沒有規定醫療費和其他費用。雖然我國《民法典》中規定,無效婚姻期間出生的子女,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因父母無效婚姻而受到影響。無效婚姻被確認并解除后,必須適用有關子女歸屬和子女撫養負擔的問題。《民法典》父母子女處理相關規定。
三、非婚生子女撫養權如何變更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如果生父或生母認為與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長,可以按照《民法典》關于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親生父母雙方同意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護子女合法權益,就應當批準。這意味著親生父母可以私下協商,然后請求法院更改。
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應予支持:
1、子女同居一方因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殘疾,無法繼續撫養子女的;
2、同居一方未履行撫養義務或虐待兒童,或者同居對兒童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與對方共同生活且對方有撫養能力;
4、有其他正當理由變更的。
非婚生孩子是不幸的。他們生長在一個不健康的家庭,過著與正常孩子不同的生活。我們不應該剝奪他們追求幸福的權利。法律就是基于這一原則。審判過程中,非婚生兒童將與正常兒童一并考慮,以孩子生長發育的身心健康發展為基礎,不會因一方的血緣關系而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