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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討論座談會發言稿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討論座談會發言稿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老套路了,緩兵之計而已。誰去都是指定好的,演一出雙簧給媒體,好好打點公關一下就完事了。
所以網文作者要團結一致,直接起訴閱文,國家層面出場,礙于輿論壓力,tx讓步它不香?
什么狗屁懇談會,都是緩兵之計,騰訊是靠什么發家的還不知道么?能跟你好好談當年他能發達起來?
那么重點來了,如果不跟騰訊談判,我們的目標到底是什么?
立法!著作權法!只有真正的法律才能保證作者權益!
十年一遇的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
持續時間為:2020-04-30 至 2020-06-13
只有完善了相關法律,才能最大程度的防止騰訊和其他平臺,通過“新合同”對作者進行剝削、割韭菜、無限次的試探作者的底線!
作者有了對未來的希望,才能夠靈感迸射,創作出一本又一本,富有靈性的小說!
該怎么提交這種法律草案呢?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08171ba0ccc0171be96df3a02b0
點擊這個就能進去,具體怎么做其實不復雜,還可以百度,現在網上教程一大堆。
其實騰訊敢這么干是有底氣的,網絡小說發展到現在已經有了一套成熟的體系,只要給題材就能快速的寫一篇適合拍電視的小說出來。雖然在創作上會有點欠缺,但是相對來講成本會低很多。就好比現在特別火的詭秘之主。騰訊很快就可以復制這樣的小說好幾本,然后再炒作一下,照樣有流量。網文大神再牛逼,如果失去了平臺的支持,也很快就會沉寂在市場里。所以不用說直播不直播,我覺得騰訊的這次改版太過狠,大家需要時間消化,到最后還是得慢慢接受。除非有個能跟起點抗衡的平臺來接收這些大神。
剛才仔細閱讀了一下之前簽的老合同,發現雖然不及新合同的趕盡殺絕,但也十分霸道。
里面規定的作者義務遠遠超過YW給作者的回報。
基本簽約一本書,就相當于把自己賣給了YW平臺,如果不成神,YW懶得追究。
可一旦有作者在其他平臺發布的新作品成神,而沒有在yw平臺發表,yw竟然有權利追回作者在這部和閱文毫不相干的作品中獲取的所有收益。
也就是說,作者和yw曾經在某本書上簽過合同,不論是完本,爛尾,太監,你下一本書必須在yw首發,除非yw明確表示不簽,否則作者即使在其他平臺發表,yw有權追回作者所有在這本書中的收益。
這又不是機密,完全是作者自己的知識產權,一本書一份合約,合約的約束范圍竟然不局限在一本書上,這明顯是挖坑啊。
yw老合同竟然還要求完全免費使用作者的一切個人信息,賣身契嗎?
如果沒有毅力完本或湊夠最低完本字數,還是謹慎和yw簽署合同,因為合同中作者的權益是有時間限制的,可責任是自動延期的。
一旦有本書太監沒完本,合同會自動延期,作者的下一本書始終在合同范圍內籠罩著,想換平臺發表也可以,不封神沒關系,只要引起yw注意,想追究,那么你這本書的收益都得吐出來,全部送給yw。
知識產權法完全成了資本家的保護傘,所謂的合同都是硬性規定,根本沒有協商余地,逼著作者無償出讓知識產權或低價收購作者的永久版權。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討論座談會發言稿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討論座談會發言稿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