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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找到上海房產繼承律師咨詢這樣一個法律問題:房屋繼承只可以公證繼承或訴訟繼承嗎?老人去世房產怎樣繼承?不想訴訟只能辦理公證繼承嗎?
有些當事人對于遺囑公證和繼承公證經常弄混,我們在這里明確一下:
遺囑公證:就是通過國家公證機關對遺囑進行公證。
繼承公證:是指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公證機關根據法定繼承權、遺囑繼承權和協議繼承權等國家法律法規所承認的繼承權,對繼承死者生前私有財產者,進行身份確定、材料核實,以確定繼承活動真實、合法,并出具繼承公證書的法律行為。
老人去世房產怎樣繼承?不想訴訟只能辦理公證繼承嗎?
此前人們認為繼承房屋一定要進行公證是因為司法部、建設部在1991年發布《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司公通字[1991]117號)的規定繼承公證作為遺產繼承中的強制性程序。
但是上海房產繼承糾紛律師解釋在2016年7月5日,司法部發布通知,廢除了1991年兩部委發布的《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寫明廢除了房屋繼承的強制公證制度。
但是我們需要指出廢除公證制度并不意味著公證制度的消失,而只是有了其他的方法來進行替代。
我們通過咨詢房產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得知,在房屋繼承中,繼承人也可以向交易中心的單獨辦理房屋繼承的窗口進行申請,窗口會提供給當事人一個材料清單,當事人準備齊材料清單上所需的材料即可。
但是上海遺產繼承律師咨詢回答這種方法也有一定的缺點,一個是所需要的材料比較復雜繁瑣,當事人可能沒有辦法準備齊所有所需的材料,并且這個材料清單只有當場去窗口才能獲取,在網上沒有辦法找到;
另一個缺點是這些材料需要交易中心進行核驗、公示,因此需要花費的時間最少要三四個月左右,因此要比公證繼承所需要花費的時間更久,同時這也意味著房產長期處于權屬不明的狀態,因此不利于繼承人權利的保護。
因此通過上面我們的分析,公證繼承雖然會花費一定的資金,但是可以節省下大量的時間成本同時也可以降低風險,因此我們依然在房屋繼承中推薦公證繼承作為比較便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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