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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百分之40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百分之40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律師,一年50萬的收入算是中等水平,我本科時候有兩個同學畢業以后就去當律師了,其中一個人一年收入大概在20萬左右,而另一個人的收入在百萬以上,而律師收入差距主要體現在律師個人能力上,我的一個同學,他律師水平一般,所以他每年掙得就少,而我另一個同學因為個人能力強,所以他每年工資能達到百萬以上
可以。
首先,律師收了律師服務費,應當及時出具發票。如果給了錢,不給發票,這不是不合理的說法,而是嚴重違規。
另根據法律規定:律師服務費、代委托人支付的費用和異地辦案差旅費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律師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費用。 此外,私下收費是違法的,可以向當地律師協會或司法局反映投訴。數額嚴重的,構成犯罪之嫌。
因為律師事務所是營業稅的納稅主體,律師受托代理的案子應當遵循國家的發票管理辦法開具由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否則,就是涉稅違法行為。
除了向律師協會、司法局投訴以外,還可以向當地主管地稅機關進行了投訴,由稅務機關進行協調或處理。當然,還可以繼續向代理律師提出提供合法有效發票的要求,因為你索要發票的要求是正當合理的,并且你的這一要求是有法律法規依據的。
40至50歲的人可以做律師。但做律師必須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即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并通過,當前最新的司法考試細則要求非法學專業的必須全日制本科畢業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全面提高了參加司法考試的資格要求。
中年人如果取得律師資格從事律師工作更有優勢,因為這個年齡段的人社會資源、人脈都比年輕人更好,從事律師工作在案源上比年輕人更廣。
“風險代理”是一件邪惡的又是與法官狼狽為奸辦案的惡劣行為,是對另外一個當事人極不公平的一種潛規則!我曾在北京某法院有個知識產權官司,當時律師提議我搞風險代理,最低收費是四萬元,可以簽協議,風險代理費是十六萬元,贏了那這十六萬就沒了,十六萬的具體開銷含“打理費”,我沒同意此方案,后來輸了,你們懂的……
律師收費要提成?這個問題應是風險代理,如果你懂法律知識,明白訴訟程序,可完全不用找律師,法律未規定打官司就必須找律師,無論官司輸贏,律師付出勞動必然會收費,天下哪有免費的晚餐呀,并非找律師你的官司就能贏,要記住官司輸贏不在律師。
您這問題是認識有誤!委托律師代理案件,簽訂代理合同時應交納代理費用。有些當事人因各種原因不愿在簽訂合同時就交納全部代理費用,他們會與律師事務所簽訂風險代理合同,約定以風險代理的方式支付代理費用,這筆代理費用來自于律師代理方勝訴后對方應支付的錢款。當然,只有法律規定允許風險代理的案件才能風險代理,并且約定的風險代理費用不得超過案件訴爭標的額的30%!這種行為叫風險代理,不叫律師提成!
不叫提成,是代理費的一部分。
有的案件有風險,而當事人不愿意在辦理委托事一次性把代理費交全,就選擇風險代理。這種代理費分為兩部分也就是基礎費用,這個費用不論勝訴敗訴都不退,還有風險費用,看判決結果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百分之40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百分之40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