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國家機關的證書是國家機關在某些領域開展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在日常生活中,公民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可能會購買國家機關文件。那么,購買出生證明辦理子女登記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相關案例
2014年初,鄱陽縣村民顏1因孫女顏2、顏3沒有出生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無法辦理戶口,遂向該村負責人被告人顏某尋求幫助。委員會的工作并請他幫忙。被告人顏某表示同意。被告人顏某找到相關醫療單位,發現無法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后,又花費520元找到假發證機構,為鄱陽縣醫院為顏2、顏3辦理了出生醫學證明。被告人顏某將兩份出生醫學證明交給顏1,并幫其整理其他戶籍相關材料,并將上述材料寄至派出所辦理戶口補登記。派出所根據這些材料,確定了顏某2、顏某3等人辦理了戶籍。事發后,發現鄱陽縣醫院并未出具燕2、燕3的出生醫學證明。經鑒定,兩人的出生醫學證明上均蓋有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而燕3的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也未出具。鄱陽縣醫院沒有蓋同樣的印章。
法院認為,被告人顏某通過非法渠道以520元從賣家處購買了兩張假出生證明。其行為觸犯刑法,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文件罪。同時,被告人顏某表現出良好的悔罪表現,被告人顏某此前無不良記錄。他明確購買出生證明是為了幫助村民辦理戶口,社會危害相對較小。綜合上述情況,本院依法認定被告人嚴善才犯有較嚴重犯罪。情節嚴重的,依法免予處罰。
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盜竊、搶奪、毀壞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監視或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師聲明
本案中,嚴某購買了醫學出生證明,以便為孩子辦理登記。其行為觸犯刑法,法院判決其構成買賣國家機關文件罪。因嚴某悔罪好,購買出生證明幫助村民辦理戶口,社會風險較小,依法免予處罰。
律師建議
買賣國家機關文件罪,破壞國家管理社會的正常秩序。這是少數同時懲罰賣方和買方的刑事犯罪之一。該罪規范購買行為,以維護社會正常秩序,但大多數公民在實施時并不認為其構成犯罪。因此,公民應增強法律意識,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實施犯罪行為,也應積極配合調查,爭取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