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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相差大是怎么回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相差大是怎么回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近期好多問與律師相關的問題!好多人把律師說的一無是處,惡意攻擊,搞職業歧視!有人說律師只對錢負責,不對當事人負責!律師既然那么壞,為什么還有存在的必要性?為什么還有人要請律師,要請有名的律師?既然不相信律師,那就不要跟律師打交道嗎!沒人跟律師打交道,律師不就完蛋了嗎?其實我們考慮問題,應該用腦考慮,不是用腳考慮!任何一個職業都看重自己的名譽和口碑,律師更是如此。律師的案源很大一部分靠當事人的宣傳和介紹。律師不盡責,他就越走越沒路,誰愿意把自己的飯碗砸了?你打工對老板不負責,老板喜歡你嗎?愿意繼續用你嗎?任何一個行業,隊伍的水平都有高有低。律師也是,這個我不否認。任何一個行業都有干砸鍋的人存在,律師隊伍里也有!這我也不否認!但是,我們不能一葉障目,不能以偏概全,不能遇上一個差律師,就說所有的律師都差勁。不能你遇上一個河南人差勁,就說所有的河南人都差勁!我們不搞地域黑,也不能搞職業黑!大家都是成年人,不能道聽途說,人云亦云。當你問律師代理費的問題。律師代理案件有一般代理(老百姓說的贏不贏都要收錢)和風險代理(老百姓說的打贏再收錢)之分,但是特殊案件不允許風險代理。律師在決定代理時會做個風險評估,把所有的可能性都會告知給當事人的,委托決定權在當事人自己手里。不管是什么代理,都不允許律師給你承諾案件結果的!有人會問,敗訴了為啥要收代理費?律師的工作是法律分析,尋找有利于當事人的法律,律師是一個腦力活動者,付出了就得有報酬!有人又該說了,沒達到我要的結果啊!你要明白律師是個特殊的職業,不能用普通人眼中的勝與敗來評判,有些案件必敗無疑,律師參與了,把損失降下來了,調解結案了,或者窮盡一切法律程序把時間拉長了,這都是對當事人有利的!這在法律共同體內,共識就是結果很理想了!沒接觸過律師的人,可以不理解,不了解律師,可以有誤解,但是不能亂說一通!
律師與當事人建立委托關系時,要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中將律師費的金額以及支付方式進行約定。一般情況都是先付費后辦案,律師費不論訴訟結果如何,均不予退還。
有的當事人要求與律師簽訂風險代理,那么風險代理也是要先交一部分費用的,屬于基礎費用。基礎費用,也是不論訴訟結果如何不予退還的,如果勝訴,由當事人再按合同的約定向律師事務所交納風險費用。如果敗訴了,當事人不用再繳納任何費用。
關于律師,很多人并不理解,但是信口雌黃的不少。對于種種偏見、誤解、攻擊,無暇一一作答,只能提綱挈領示其要點——
第一,律師付出的是勞動,勞動當然應該有報酬。
第二,律師雖然對打官司后果也就是輸贏不負責任,但哪個律師都像勝訴,因為牽涉自己的聲譽。
第三,不要聽信蠱惑,除了債權關系特別明了的官司,稍微涉及法律原理一般人解釋不清楚。況且還有很多訴訟技巧,百姓不知。所謂多看點法律書,長長見識還行,應付訴訟遠遠不夠。
這個命題的關鍵,不是律師如何也不是費用高低,關鍵是請到好律師。至于怎么請到好律師,那是另一個問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相差大是怎么回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相差大是怎么回事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