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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是按費用算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是按費用算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庭外和解是法庭不參與的情況下,已經起訴到法院的有爭議的雙方當事人重新達成和解協議,該和解協議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判決是有爭議的雙方當事人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情況下,法庭根據本案的事實和法律對該爭議做出的處理。生效的法院判決具有強制執行力。
一般情況下,只要律師參與調解,庭外和解跟判決的律師費收標準是一樣的。具體收費標準可以跟律師協商。
官司輸了是否還要給律師費要根據代理協議來確定是否付錢。律師訴訟代理一般有兩種代理方式:
1.普通代理,就是贏了輸了都要給錢,其代理費一般按標準收費。
2.風險代理,就是只有贏了才給錢,但風險代理的收費相對要高。綜上所述:官司輸了,律師是否收費是根據律師和你之間簽的代理協議是怎樣表述的。
有兩個行業不管目的成功與否都要付費,一是醫生與病人,二是律師與當事人。
我們國家醫療方面的服務要求是,一要救死扶傷,二是超過現有醫療水平的救治不屬于醫療過錯,三是無論病人死活都應當付費。
我們國家法律服務方面的要求是,一是要堅持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本身,二是不能夠都案件辦理效果作出承諾,三是當事人輸贏都應當付費。
之所以國家要這樣規定,是因為這些行業存在一定特殊性,醫療的本質只有對人體進行有限的修復,但人的生命死亡是一個終極目標,沒有人可以保證醫療后人就一直存活,那樣人就會成為神仙,而代理的本質,是對人體思想的有限更正,但人的思想不可能永遠正確,那樣人就會成為圣人,那些以成敗得失要求費用給付結果,都是極不現實的想法。
隨著民眾法律意識的覺醒與增強,很多民眾面對違法的征地拆遷或是不合理的補償方案,他們會請專業的律師去做專業的維權。但是很多人都擔心一個問題,那就是我請了律師,出了錢,官司輸了怎么辦?這是他們就會提出能不能先打官司后付費,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解釋解釋為什么律師不能選擇這種方式。
其實,民眾提出的先打官司后付費就是法律上所說的風險代理,所謂的風險代理是指在案件執行后,委托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若敗訴或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回報;若執行到位,被代理人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因為這種方式對委托人和代理人都具有一定的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
一、為什么叫“風險代理”
聽了對“風險代理”的解釋,很多民眾會心想說那么多什么不就是怕打不贏官司拿不到錢嗎?如果您僅僅這樣想,就簡單了。之所以叫“風險”代理原因有二:(1)正如您想的律師打不贏官司拿不到錢,但您忽略了打贏也可能拿不到錢的風險;(2)“風險代理”對被征收人也有風險,如果律師一分錢都沒有拿您的對于最后的結果您也不能說什么,畢竟您什么都沒有付出,如果最后您的補償額并沒有提高,律師費相當于您可能損失的補償額可能微不足道。風險代理對于雙方而言都有風險。
二、為什么征地拆遷絕對不選擇“風險代理”
征地拆遷律師不選擇風險代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法律對此明文禁止。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第十一條規定:“下列案件不可適用風險代理:(1)婚姻、繼承案件;(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商賠償的;(4)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第十二條規定:“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因為征收方是政府,告政府屬于行政訴訟案件,有時還涉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因此風險代理是禁止的。
有些被征收人委托律師時會提出你不說我不說,不就大家相安無事了嗎?實踐中確實有部分律師忽視法律規定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但是這是一種不專業且違法的做法,一個專業的律師是要靠法律專業知識,在合法的基礎上維護委托人的利益,如果一個律師逾越法律規定執業,這樣的律師您放心嗎?
在明律師認為,被征收人在維權時首要考慮的應該是如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其次,您要相信,相信專業的律師會因為您的信任而全力以赴的維護您的利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是按費用算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是按費用算嗎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