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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當事人咨詢頻率和網友關心的問題,我們整理了十個問題,讓您全面了解刑事拘留問題。
一、什么是刑事拘留?需要判刑嗎?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對現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強制措施,不一定會判處刑罰。
2、刑事拘留可以釋放多少天?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為14天,通常從進入看守所之日起計算。
3、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審多少天?
被刑事拘留后,無論多少天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4、刑事拘留會有犯罪記錄嗎?刑事拘留后可以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嗎?
只要沒有被法院判有罪,就不會有犯罪記錄,但是刑事拘留的記錄會永遠保留在公安機關的系統中。沒有犯罪記錄的,不能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5、刑事拘留一定會入獄嗎?
刑事拘留并不一定會導致入獄。刑事拘留不屬于刑事處罰,公安機關無權對被拘留的犯罪人定罪。只有那些受過審判的人。只有這樣,他們才能被認定為犯罪分子。對于證據不足的案件,公安機關當然可以釋放涉案人員。
6.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多長?
37天。
七、刑事拘留后需要多長時間會見家屬?
在監獄期間,不準會見家人,但可以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由律師進行面談。
八、刑事拘留后可以不起訴申請國家賠償嗎?
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是不能申請國家賠償的。除非刑事拘留程序違法,或者拘留超過期限且案件被撤回、不起訴、不被判有罪,否則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9、刑事拘留都是由公安機關實施的嗎?
有權決定刑事拘留的機關一般是公安機關。但是,在自偵案件中,對于犯罪嫌疑人自殺未遂、逃跑、犯罪后在逃,以及可能毀滅、偽造證據、串供等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檢察院也有權決定拘留。人民法院無權決定拘留。
10.刑事拘留由哪個國家機關實施?
無論是公安機關還是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都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