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股東是企業的投資者,有權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時股東在參與企業經營時會犯重大錯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股東的股東資格能否被取消?
網友咨詢:
股東大會可以取消股東資格嗎?
律師答復:
未經股東同意,通過公司章程規定和股東大會決議強行轉讓其股權的行為,侵犯了股東的合法權益。本章程中多數票的效力僅適用于有關公司經營管理的事項和股東共同利益的事項,而不影響股東個人利益的事項。因此,除股東自愿或法律規定外,股東資格不得被剝奪。
缺陷投資股東退市建議合規程序:
1、首先,公司各股東應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在期限內作出有效的股東大會出資決議;
2、投資期限屆滿前,發起人及其他股東應當酌情協助缺陷投資股東,如尋找股權受讓方、協助股權轉讓等;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現階段有新股東進入公司,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股東出資情況應向新股東充分披露,以避免后續糾紛。
律師補充道: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并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股東代表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準董事會報告。
4、審議批準監事會報告: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損失補償方案。
6、決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7、對公司發行債券作出決議。
8、作出股東向股東以外人員轉讓出資的決議。
9、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股東會決定的事項。
《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條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并由出席會議的主持人和董事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簽名冊和出席股東委托書一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