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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京東集團針對阿里巴巴“二選一”一審案件發表勝訴聲明。
聲明稱,12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京東訴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科技有限公司“二選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現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二選一”壟斷行為成立,給京東造成嚴重損害,責令京東賠償10億元。
對此,阿里巴巴表示已獲悉該消息,并尊重法院的判決。
值得注意的是,該案判決尚未生效。長期關注反壟斷領域的專家劉旭告訴九派財經,目前阿里巴巴是否會上訴以及賠償金額如何計算仍不確定。
“京東的判決應該說是可喜的,通過這個案件,展現了我們國家司法系統對于壟斷行為維護公平正義的態度,我們不能僅僅說行政處罰就是結局。”對于該得到賠償的人,還是要給予賠償。”。”劉旭說道。
此前,2021年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二選一”壟斷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阿里巴巴停止違法行為。還被罰款2019年中國國內銷售額4%的罰款4557.12億元,共計182.28億元。
此外,劉旭還提到,消費者也可能因為“二選一”措施而蒙受損失,但由于金額較大、損失難以計算,最終可能需要通過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才能獲得賠償。要求賠償。
公開信息顯示,2017年,京東起訴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2019年,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一份民事裁定書披露了案件詳情。
裁決書顯示,京東表示,阿里巴巴與大量商戶簽訂獨家合作協議,并公開宣布獨家戰略合作,限制商戶只能與其進行交易,直接導致大量商戶無法前往。京東平臺線上或線下。排除、限制京東在中國大陸B2C網絡零售平臺市場的競爭,顯然是一種“二選一”侵權行為。
同時,京東還表示,2013年以來,阿里巴巴持續通過多種手段實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服裝、家居等品牌商家在天貓商城開店不得參加618、雙11等京東商城促銷活動。不可以在京東開店經營,甚至不可以只在天貓商城的一個平臺開店經營。
據此,京東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五項訴訟請求,包括請求確認阿里巴巴在本案認定的相關市場中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并停止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阿里巴巴與京東連帶請求賠償經濟損失10億元。
九拍財經記者黃一婷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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