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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豁免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特定事件發生后,保險人不再向投保人收取未來保險費,保險合同繼續有效的行為。保費豁免權最早出現在兒童保險中,以確保當投保人父母遭遇不幸而喪失勞動能力時,子女能夠繼續獲得保險保障。隨著保險產品不斷完善,壽險、養老保險、分紅保險等險種逐漸適用保費豁免。
關于保費豁免有兩種分類、三種形式和四種誤區。
兩類:1.重大疾病保費豁免。在給付期間,被保險人若罹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給付后無需繳納主險保費,也稱為被保險人免責。2.投保人免繳保費。繳費期間,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因病、重大疾病造成嚴重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無需繳納主險保費。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兒童保險中。
三種形式:一是作為單獨的附加險出現,可以與任何主險相匹配;其次,它表現為與特定主險捆綁在一起的附加保險;第三,以主保險責任的形式出現。
誤區四:保費豁免具有人文關懷的特點,但需要正確看待。注意以下四個誤區,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保費豁免。
保費豁免是否“免費”?
無論是以附加保險的形式出現,還是直接出現在主保險的合同條款中,投保人都必須為這項附加保障繳納保費,一般在總保費的基礎上增加5%至10%。
如果您認為自己符合要求,可以申請保費豁免嗎?
并不意味著投保人或保險人本人認為符合豁免條件而申請批準。不同險種保費豁免的具體內容差異很大。目前,保費豁免范圍主要包括身故、全殘、重大疾病、傷殘等,一款產品一般只包含一項或兩項風險責任,具體以保險合同為準。如果您購買了僅免除身故責任的保險產品,在發生全殘、傷殘等情況時,不能免除保費豁免。如果保險合同約定全殘或嚴重疾病屬于保費豁免范圍,通常需要國家勞動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或者醫院確認的重大疾病證明,再經保險公司嚴格審核后才能免保費。客戶應根據自身風險點選擇承擔相應責任的產品。
豁免后是不是一輩子都不用交保費了?
保費豁免并非終身制度,通常在以下情況下會自行終止:一是繳費期限屆滿,豁免功能失效;二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達到一定年齡(一般為65周歲,以保險合同約定為準),將不再享有免責權利;三、主保險的效力終止,免保費附加保險的效力也終止;第四,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恢復部分工作和生活能力,有機會續保保費,豁免福利也于取得收入時終止。
買買買如果有豁免?
豁免的保障利益是豁免繳付保費。因此,對于保費最昂貴且將來可以退還的產品附加豁免是最有利的。最好的組合應該是養老保險和子女教育儲蓄保險。對于保費很低的一般消費保險,如意外險、醫療險等,當滿足豁免要求時,往往已經達到合同理賠標準,或者理賠后保險公司不會續保,因此對于增加豁免保護意義不大。就重大疾病而言,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同一人,豁免意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