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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按開庭次數還是包干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按開庭次數還是包干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一個當事人可以委托二名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論是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還是刑事訴訟過程中,每一名當事人都可以委托一到兩名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訴訟程序。
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當事人親屬朋友。但委托人最多不能超過兩名。
一個當事人可以委托二名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不論是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還是刑事訴訟過程中,每一名當事人都可以委托一到兩名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訴訟程序。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當事人親屬朋友。但委托人最多不能超過兩名。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擴展資料:
一個當事人可以委托二名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不論是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還是刑事訴訟過程中,每一名當事人都可以委托一到兩名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訴訟程序。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當事人親屬朋友。但委托人最多不能超過兩名。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擴展資料:
可以的,但是,你要花費兩倍的律師費!而且,這些律師都是互相聯系的!他們不會互相拆臺的,你明白?他們的目的只有錢!其中一個如果知道你又請了別的律師,他可能就不會那么積極,因為還有一個人呢!建議你再找一個律師,只是咨詢,讓他給你出出主意,不要公開!打官司很費心,能體諒你的處境
謝謝邀請。
律師在為當事人代理民、商事案件前,就已經收取了代理費。不存在官司打輸了才收費的問題。
律師代理民、商事案件,也希望把官司打嬴。但因為客觀原因,或者當事人沒有提供官司嬴的證據,當事人不高興,律師也會感到十分的遺憾。
這就要求律師在為當事人代理案件時,特別是充當原告提起訴訟的律師,更應該小心謹慎,把勝訴的證據弄得非常全面,原告人的訴訟請求就能實現。大家都高興。
不準備太多的詳細解釋,回答到此。
謝謝提問者。
這個問題問得好!我一般是這樣考慮(個人意見):
首先,在接案時對案件的事實和證據進行基本的判斷和分析,對案件結果做一定的預測,告知案件的風險,不能為了接案收錢誤導誘導甚至當事人,這是律師應有的職業素養,也是對案件和當事人負責。
其次,根據前面的分析和判斷,與當事人就代理方式,收費方式進行協商,并對官司輸贏怎么收費明確約定即可。
所以,官司輸贏怎么收費,主要還是看律師的職業道德以及雙方的約定。
回答這個問題,先要了解律師的收費方式是什么?
一般來說,律師的收費方式有兩種,一次性收費和風險收費。
1、一次性收費是指律師一次性就把律師費收完了,后面不管官司輸贏,律師都不再另外提高收費或者降低收費(不再多還少補)。如果當事人和律師選擇的是這種收費方式,一般情況下不管后面官司是打輸了還是打贏了,律師都不再另外收費當事人律師費,當然也不會退回當事人任何律師費。
當然,特殊情況下因為律師的過錯導致官司打輸了的,則可能會存在退回律師費,甚至賠償當事人損失等,這是特例。
2、風險收費是指律師費的收取和官司結果有關聯,官司贏就多收,輸就少收,至于多收還是少收,有一定的風險。
風險收費又可以分為兩種,半風險收費和全風險收費。所謂半風險收費是指前面先收一小部分費用,后面官司打贏后律師再按照約定收取當事人一定金額或者比例的律師費。這樣的收費前面收取的部分已經穩拿了,沒有風險,后面部分的律師費不一定得,要視結果而定,所以叫半風險收費。
全風險收費是指律師在官司結果出來前一分錢律師費不收(特殊情況下甚至有少部分律師墊付訴訟費等),等官司判決下來,打贏后再收取一定金額或者比例的律師費,如果官司輸了,律師就一分錢不收,這樣律師的收費就是全部風險了。
3、根據律師法等規定,刑事案件和工傷案件等不能采取風險收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按開庭次數還是包干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按開庭次數還是包干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