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據公安部統計,2019年全國新登記機動車3214萬輛,保有機動車保有量3.48億輛,其中新登記汽車2578萬輛,保有量機動車保有量3.48億輛。存在量達到2.6億;機動車駕駛人達4.35億人,其中汽車駕駛人3.97億人。巨大的數據充分表明,汽車問題越來越嚴重,交通管理成為難題,尤其是肇事逃逸事故,影響很大。交警部門針對當前形勢,制定了更加完善、更加嚴格的交通法規。如此一來,肇事逃逸事故的處罰將更加嚴厲,肇事逃逸事故的性質也將更加明確。事實上,肇事逃逸事故處罰越嚴厲,群眾的安全就越大。
肇事逃逸的處罰是什么?
1、事故認定為肇事逃逸事故后,若事故中未造成人員重傷或死亡,則逃逸駕駛人對事故負主要或全部責任,但不構成交通事故事故犯罪。
2、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并處行政拘留不超過15天,記12分。
3、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但無法逃逸的,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此人逃逸,除了追究刑事責任外,還將終身無法取得駕駛執照。
4、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特別惡劣情節后逃逸(惡劣情節包括:死亡二人以上或者五人以上重傷,且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六人以上的;對事故負有同等責任;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對事故負全部或者重大責任,無法賠償金額超過60萬元的,處以定額罰款。-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因逃亡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6種無法識別的逃生情況
1、事故當事人對事故性質和責任不存在爭議。在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后,他們自行撤離現場并協商解決。達成協議。一方后悔并舉報了這一事件,但另一方不認為肇事逃逸。
2、事故當事人為及時營救傷者,在表明車輛、地點后駕駛車輛請求救援或者報案的,不屬于肇事逃逸。
3、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往醫院時,因籌集傷者醫療費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暫時出院,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經傷者家屬同意后離開的,不視為出院。打了就跑。
4、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要治療,未及時報告事故,而是先將傷者送往醫院的,不屬于肇事逃逸。
5、有證據證明其不知情或無法察覺事故而駕駛車輛離開現場的,不視為肇事逃逸。
6、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或未經協商支付的賠償金明顯不足、無人員傷亡、且在留下相關證據后有特殊原因離開現場的,不視為肇事逃逸。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事車輛逃逸,保險公司不會承擔保險責任,車主需要承擔全部賠償費用。如果賠償金額超過幾萬、幾十萬,但事故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且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后需要賠償的,保險公司有義務先行賠付。按照規定,逃亡車輛保險費應在次年提高。
發生事故如何正確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
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營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向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因搶救傷員而改變場景的,應當標明位置。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過行人應當提供協助。
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無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通行,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不立即撤離現場的,必須迅速向執勤交警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然后再進行協商。
遇到肇事逃逸行為的,根據上述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者和其他了解事故情況的人員應當向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公安機關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獎勵。
擴展信息: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跑,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載客嚴重超過額定載客人數,或者行駛速度嚴重超過規定時速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給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
交通肇事罪是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犯罪的成立必須具備四個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因此,我們仍然用犯罪構成四要素來解釋交通事故犯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唯一標準是其犯罪構成。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種不同的刑罰級別(量刑級別):
犯交通事故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亡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少數判處十五年以上)。
1、發生重大事故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里所謂“重大事故”,是指根據《解釋》第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且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事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并負同等責任的;
(三)給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造成直接損失,對事故負全部或者重大責任,并且無法賠償三十萬元以上的的。
2、《解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傷,對事故負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定罪處罰:交通肇事罪:
(一)酒后、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齊全或者安全部件發生故障的機動車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證機動車或者報廢機動車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行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事故現場的。
3、其他特別惡劣的情形
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重傷的,應當承擔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二)事故造成6人以上死亡且負同等責任的;
(三)給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造成直接損失,對事故負全部或者重大責任,并且無法賠償六十萬元以上的的。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犯交通事故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事故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亡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少數判處十五年以上)。
第六條交通事故發生后,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調查,將受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藏匿、遺棄,致使受害人因無法接受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一條的規定處罰。根據刑法第234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來源:交通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