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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必須滿足形式要求:登記。男女雙方欲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如果符合法律要求,他們將被登記并頒發結婚證書。領取結婚證后,夫妻關系就確立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婚姻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婚姻,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書。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系。未辦理婚姻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2、女方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什么文件?
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需攜帶相同的證件,需攜帶以下證件:
1.如雙方均為內地居民,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戶口本、身份證。
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緣關系或旁系血緣關系的簽字聲明。
2、當事人之一為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的,應出示以下證明及證明材料:
本人有效通行證及身份證。
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一方為華僑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護照。
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主管機關出具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申請人無配偶、無直系血緣關系的證明與對方有三代以內的親屬關系或者旁系血親關系;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出具的申請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中文證明。
4.如一方為外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您所在國公證機構或主管機關出具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或該國駐華使館認證的證明無配偶,或所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證明您無配偶的證明。
《民法典》第1049條
男女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婚姻,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書。完成婚姻登記后,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婚姻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3.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什么文件?
辦理結婚登記,需攜帶以下文件:
1.如雙方均為內地居民,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戶口本、身份證。
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三代以內無直系血緣關系或旁系血緣關系的簽字聲明。
2、當事人之一為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的,應出示以下證明及證明材料:
本人有效通行證及身份證。
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一方為華僑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護照。
居住國公證機構或主管機關出具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無直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與對方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出具的申請人無配偶且無直系血緣關系或旁系血緣關系的中文證明與對方三代之內。
4.如一方為外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您所在國公證機構或主管機關出具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或該國駐華使館認證的證明無配偶,或所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證明您無配偶的證明。
《民法典》第1049條
男女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婚姻,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書。完成婚姻登記后,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婚姻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通過上述內容,我相信婚姻登記必須滿足哪些形式要求的問題已經得到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多學習法律知識,以便在遇到法律問題時能夠做出正確的判斷,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