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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沒給辦理案件怎么辦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沒給辦理案件怎么辦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你有困難需要專業人士幫助,你花的錢是為自己買單的。
律師在你的案子里做到了應盡的責任,被告沒錢給你,應該是官司贏了,最起碼贏了部分,對吧
那你憑什么問律師費付了怎么辦呢?
律師做到了他該做的,你不能把拿不回錢扯到律師身上,律師負責案子,不負責幫你追回債務。
法院的問題法院解決,律師的問題,律師解決,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這點道理應該可以理解吧!
題主打官司,律師費付了,但被告沒有還錢給原告題主,從字面分析題主打的是債務官司,題主是債權人,且官司勝訴了,但卻收不回錢而提問。判決書到手,15天內判決生效,律師勝利完成任務。回律所繼續接案,為他人服務。你的被告還不還錢與該律師無關。如果題主若想被告快快還錢,你還得申請法院執行庭強制執行,且必須向法院遞交執行申請書。這個你可以自已寫。如果你不會寫,題主欲請原律師協助該執行事項,哪還得另外交律師費,酬勞一下,交多交少,兩人可協商決定,這是規定,可別怪律師貪財啊!
這種情況很常見。
第一,你和律師之間的委托關系,應當先口頭談好,然后用書面的合同表達出來。一般情況下,律師代理是分階段委托的。例如一個案子,原告訴被告人身損害賠償案,如果沒有特別說明,一般是 一審判決下來付多少錢,至于能不能拿到手,能拿到多少,多數情況并沒有約定,也就是說,你交了律師費,律師負責一審判決出來為止,如果要一定拿到錢,則一定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但這樣約定費用會很高)。
第二,一審判決后,后續有這樣幾種情況。
a、被告或原告不服,提出上訴,則一審判決不生效,后邊進入二審程序。如果你對一審律師滿意,可以繼續委托他,這時候一般會參照一審,減半收取律師費。
b、一審判決后,雙方都不上訴,一審判決在上訴期滿后生效。
b1、被告把法院判決的錢付清,這種情況大概有50%的比例。
b2、被告不履行法院判決確定的義務,也就是你題目中說的。那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后,在兩年時間內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既可以委托律師辦理,也可以自己辦理。至于律師費多少,由雙方協商。
c、進入二審程序后,法院作出判決。
c1、大約有一半的會主動履行。
c2、另一半的被告,官司輸了也不會主動履行。同b2一樣,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原告一定在二審判決生效后,在兩年時間內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既可以委托律師辦理,也可以自己辦理。至于律師費多少,由雙方協商。
民事案件請不起律師可以有如下變通途徑:
其一,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以上都是可以作為被委托的訴訟代理人的。
根據辯論原則,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在沒有經濟條件也沒有合適的其他人選的情況下,當事人是可以進行自行辯論的。
其二,以下情況是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各地標準可能略有差異)
《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沒給辦理案件怎么辦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沒給辦理案件怎么辦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