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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親戚或朋友不小心觸犯了刑法,需要有人去監獄探望,讓他們知道有人仍然關心他們,他們可以改變主意并開始新的生活。那么正常情況下誰可以探視囚犯呢?探訪監獄時可以攜帶什么?哪些東西是不能帶的?
1.我什么時候可以參觀監獄?
一般相關規定是,服刑人員只能在規定的探視日探視監獄。但目前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節假日外,其余時間均可探監。判決生效后,家屬可以申請會見。
約談罪犯一般每月一次,每次持續半小時至一小時。監獄對寬大管理罪犯和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可以增加約談次數、延長約談時間。
注:監獄探視不限于親屬。朋友或其他人經申請并獲得批準后也可以參觀。看守所內的未決犯不準探監,除律師外不準會見任何人。
2.誰可以參觀監獄?
根據我國《監獄法》號第48條的相關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以按照規定會見親屬、監護人。親屬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祖父母、(外)孫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以及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子女。
但現在全國普遍的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參觀監獄,因為參觀監獄可以給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利益。
需要會面的犯罪分子必須在每月的信件中請求會面。中隊軍官將信函《會見通知書》隨函一起發送。被約談人按規定日期到監獄參加會見。犯罪分子可以會見的人原則上包括犯罪分子的近親屬、監護人。
3.探視囚犯時需要攜帶什么?應該給囚犯帶來什么?
每個監獄都要求參觀監獄時出示以下文件:
1、身份證明文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簿、戶口登記證、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目前普遍的做法是不需要第二類證明,具體可以咨詢實際監獄單位。
至于您應該攜帶什么,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首先,最實用的就是衣服和床上用品。監獄里非常寒冷,罪犯無法與外界接觸。一張溫暖舒適的床對他們來說極其重要。
其次,囚犯經常使用的生活用品必須是最基本的。監獄有嚴格的審查制度。有些監獄不允許衛生紙進入。如果一定要帶的話,會經過很多審查。
第三,最不應該攜帶的東西是鋒利的物體。我們常用的一些生活用品也可能被監獄視為具有攻擊性,因此被禁止。這取決于當地不同監獄的規定。
第四,建議帶一些正能量的正能量書籍。書籍可以撫慰人心。很多犯罪分子誤入歧途,但并不代表他們有多邪惡。有的可能是因為從小缺乏健康積極的教育,有的可能是被壞人錯誤引導到了不歸路。書籍可以幫助他們學習、理解正確的道路,從而能夠主動轉型。
無論他犯下多么嚴重的罪行,只要他是親人、朋友,我相信在他被判入獄后,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會放棄他。我們要積極幫助他,讓他感受到被關心,認真悔改,積極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