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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是交到所里還是本人收取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是交到所里還是本人收取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答;本人委托是指委托律師代理打官司。我的鄰居起訴我,說我壘的垟占他家的地方,為了打這場官司委托律師代理我進行訴訟,并和律師簽了代理合同,交了代理費,是一般代理,代理手續交到了法院,律師懂法能為我說話,所以,本人委托指的是律師。
申請執行,本人或委托律師都可以,很簡單,自己忙不愿跑路可花錢請律師,不用寫什么申請書,帶上你的判決書原件和身份證,如果經過二審再審,把所有判決書需都帶齊,判決書和身份證復印兩份,直接到原基層法院大廳立案,現場按判決內容填寫執行內容即可,執行費用由被執行者承擔。
執行人自已去就行,需要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原件,以及判決后法院開具的生效證明。執行人申請執行無需墊付執行費,由被執行人承擔。
申請強制執行本人或者律師都可以前去申請,若委托律師,則由律師去申請即可;若沒有委托律師,則需要本人親自申請。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申請執行書、判決書、法院出具的生效證明。至于申請執行書和判決書的份數,各個法院要求各不一樣,有的需要一份,有的需要多份,具體建議直接咨詢當地立案庭。
至于執行費,強制執行是需要收取費用。
按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規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應當交納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申請執行等費用按下列標準交納:(1)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趄過1一5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0.1%交納。
申請人不繳納執行費用, 執行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執行費,法院一般在執行到位的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
附: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書格式范本
1、法律文書生效后,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準備好強制執行申請書,雙方身份信息,送達回執,據已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民事判決書,裁決書,調解書等),生效證明(一般由法院開具或者法官簽字)等,執行立案按法院立案要求操作就行,這個階段不是必須律師陪同,實在不清楚的話,立案時可以咨詢下法院導訴臺。2、根據《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10條,第38條的規定,申請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或仲裁裁決等申請費由被執行人承擔。因此申請執行時,申請人在執行階段是不用再繳納執行費用了。
實話實說,現實社會律師收錢不辦事的現象確實存在,律師想以最少的付出和精力收取錢財,當事人想用最少的錢財去獲取律師的付出,這就是矛盾。主要是當事人如果信任律師,就不必考慮錢財,畢竟人家給你出力你得給人報酬。如果你懂點法律知識也可不必請律師,你連訴狀都不會寫,哪只能另當別論,律師在不出力他也會從寫訴狀到走程序一路跟著你,甭說官司輸贏,你不能埋怨他,因官司的輸贏取決于主審法官。若說怎么對付收錢不辦事的律師,你舉報他沒有用,因為律師事務所基本都是司法機關和律師協會所辦,都有一定法律基礎知識和關系,你對付不了他,最好對付他的辦法是,不用他。
不得不承認現實社會中有存在這種情況。根據《律師法》以及律師執業規范要求,律師事務所一旦接受當事人委托,就要運用專業知識來服務當事人。如果發生你所述情況。你可向律所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投訴或者向律所所屬的律協懲戒委員會投訴,實在不行,直接向中華律師協會官網直接投訴,他們會把投訴案件轉發律所所在地律協要求調查處理!
如何對付收錢不辦事的律師?
律師最高的境界就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也是律師(代理人)的職業道德。但現實中確實有不少像題示中說的那種情況,這不但違背代理人的職業道德,更損害了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對于約定的代理費,多一點少一點無所謂,只要說在明處,不要超過法律規定的太離譜被代理人也認可就行。但是有的律師確吃了碗里的看著鍋里的,甚至和對方當事人勾肩搭背,做著吃里扒外的事,結果當事人不但賠了夫人又折兵,這樣最令人憤怒。最好的辦法就是當事人知道一點法律,溫習一下律師法,雖然案件的法律牽扯很多一時半會弄不明白,但監督代理人的法律學一點,也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最起碼能知道怎么對付收錢不辦事的律師(代理人)。這樣不但對自己維護合法權益有益處,同時也是維護律師行業有序的秩序起到應有的作用。(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是交到所里還是本人收取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是交到所里還是本人收取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