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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被拘留者將在七日內釋放。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需要出具拘留證。拘留并不一定會判刑,需要根據犯罪行為和犯罪性質來決定。認為需要逮捕的,需要在拘留后三日內經檢察院審查批準。
一個人必須被拘留七天才能釋放,即他必須在看守所待七二十四小時。公安機關實施拘留時,應當持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核發的《拘留證》號,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公告拘留。然后,被拘留者被命令在拘留證上簽名、蓋章或按指紋。被拘留人拒絕簽名、蓋章、采集指紋的,執行人員應當在拘留證上注明。
被拘留并不一定會被判刑。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一般情況下,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期滿后,看守所就會將人釋放。羈押期間發現符合刑事拘留條件的,期滿后將其移送看守所刑事拘留。符合刑事拘留條件的,予以逮捕或者批準,然后由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有罪或者無罪的判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三日內報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報批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在逃、多次作案、群體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審批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由此可見,刑事拘留期限不得超過三十七日。
刑事拘留后無需繳納罰款。我提醒大家,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在遇到法定緊急情況時,對現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采取暫時限制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后,公安機關調查發現不構成犯罪的,可以釋放,不處罰金。刑事拘留后,如果公安機關認為構成犯罪,將予以逮捕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然后由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由法院判處刑罰。如果法院判處罰款,您需要繳納罰款;如果法院沒有處以罰款,您則無需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