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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被捕意味著什么?被捕后會發生什么?
今天,
黃曉明想和你談談
什么是逮捕?
刑事案件逮捕后的后續程序是什么?
逮捕是刑事案件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強制措施之一。
01
刑事案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侵犯我國刑法保護的合法權利行為的案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國家司法機關進行調查、審判。刑事案件屬于公訴案件,一般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法院負責審判。
刑事立案后,公安機關首先對犯罪嫌疑人實施刑事拘留。拘留是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拘留,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但拘留后,檢察官辦公室必須決定是否批準逮捕。如果逮捕,犯罪嫌疑人將繼續被羈押。
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后,檢察院有七日內審查決定是否批準逮捕。逮捕是一項非常嚴厲的刑事執法措施,因此逮捕有嚴格的條件。
根據法律規定
對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不足以防止下列社會危害的,應當逮捕:
1、可能實施新的犯罪行為;
2、確實存在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危險;
3.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4.可能對受害者、舉報人和指控者進行報復;
5.試圖自殺或逃跑。
可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意味著檢察機關審查證據后,認為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為,可以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多了,對社會也有危害。他沒有資格保釋候審,應繼續被拘留。
逮捕后的后續程序是什么?
02
公安機關逮捕后,偵查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起訴權由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明,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同時,也可以根據不同案件的不同情況,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如果檢察院提起訴訟,法院負責審理,進入審理階段。法院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對于公開審理的案件,公眾可以攜帶身份證等材料到法庭旁聽庭審,但必須遵守法庭秩序。但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不會公開審理。比如強奸案、強迫猥褻案等都是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因此案件不公開審理,審理過程也不會向社會公開。
法庭審理后,將行使管轄權,裁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并確定刑罰。判決后,被告人上訴或者檢察機關提出抗訴的,將進入二審程序。被告人不上訴或者檢察機關不抗訴的,判決自收到判決書的次日起十日后生效,開始執行程序。
執行是刑事訴訟的最后程序。一般情況下,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都會移交監獄執行,執行完畢,刑事訴訟程序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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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三木
編輯|莫
圖片丨網絡
第17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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