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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緊來領取吧,工傷賠償標準從1到10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繳費標準,職工因工致殘,被認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傷殘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費,具體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個人工資27;
二級傷殘:個人工資25;
三級傷殘:個人工資23;
四級傷殘:個人工資21;
5級傷殘:個人工資18;
6級傷殘:個人工資16;
七級傷殘:個人工資13;
8級傷殘:個人工資11;
9級傷殘:個人工資9;
10級傷殘:個人工資7。
因工死亡賠償標準
關于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各地具體標準有所不同。在我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公死亡的,其親屬有權領取一次性死亡補助金。具體標準為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9條工傷認定規則
29條工傷認定規則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工傷認定適用對象: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遭受意外傷害或者患有職業病的勞動者。
工傷認定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保險費征收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省、市、縣(區)工傷頒發的工傷認定標準保險資金管理中心。
工傷認定時間:工傷是指用人單位在工作中發生的意外傷害或者職業病,是勞動者直接或者間接因工原因造成的。
工傷認定證明:員工須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或工傷認定證明。
工傷認定原則:以事實、證據、法律為依據。
工傷認定程序:職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者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負責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時限:工傷認定申請必須自受傷或者發現疾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
工傷認定結果:工傷認定結論分為工傷、職業病、非工傷、非職業病。
工傷認定的異議和復核:職工或者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60日內向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申請復核。工傷認定決定。
工傷認定復核:職工或者用人單位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核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申請復核。
工傷認定訴訟: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或者復核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傷認定的有效期:工傷認定結論自作出之日起有效,除非有新的證據、新的事實或者法律規定,不得變更。
以上是1至10級工傷賠償標準、工傷死亡賠償標準以及29條工傷認定規則的一些基本信息。具體實施細節可能會根據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了解并了解具體地方的相關政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