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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一個全球性的社會問題,我國也不例外。大多數受害者是女性。
受我國傳統文化影響,人們錯誤地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庭事務,加之缺乏法律救濟,導致許多受害者生活在痛苦、憤怒和恐懼之中,嚴重損害了受害者的人身權利。
近年來,因家庭暴力而導致受害人以暴制暴的惡性案件日益受到關注。
今天,小編就以王力宏離婚事件為背景,從婚姻法的角度來探討一下家庭暴力問題。希望對籠罩在婚姻陰霾中的人們有所幫助。
1、如何認定“家庭暴力”為離婚的法定情形?
實踐中,除非對方同意離婚,否則要擺脫不幸的婚姻并不容易。原因之一是合法離婚案件很少,證明標準很高。
《民法典》非詳盡地列出了幾種合法的離婚情況,“實施家庭暴力”就是其中之一。但《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釋并未進一步明確什么是“家庭暴力”。
目前,我國在法律層面明確解釋了“家庭暴力”內涵和外延的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件。該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既包括身體暴力,也包括心理暴力,只要發生侵害行為,無論后果是否造成傷害,都是家庭暴力。
根據上述法律對“家庭暴力”的定義,并結合司法實踐經驗,下列情形不構成家庭暴力:
#1冷暴力。
兩個人不說話,彼此冷漠。這只能說明兩方之間沒有感情,但也不存在家庭暴力。
#2經濟控制。
雖然家庭暴力案件往往伴隨著經濟控制,但這只是家庭暴力的輔助手段,并不是法律認可的暴力。
#3性暴力。
性暴力無疑給受害人帶來了最大的身心傷害,但除非性暴力伴隨著毆打、恐嚇、限制人身自由等,成為身體暴力或精神暴力,否則法律很難予以承認。作為暴力。
2.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取證?
實踐中,很多涉及家庭暴力的離婚案件被駁回,主要是因為家庭暴力證據鏈無法形成,因此家庭暴力證據的收集就變得至關重要。
那么,遭遇家庭暴力時應該獲取哪些證據以及如何獲取呢?
#1遭受家庭暴力后,應及時報警并就醫,最好將兩者結合起來。
目前,大多數法院對于家庭暴力都必須要求嚴格且獨特的證據收集,即傷害的結果是由于家庭暴力造成的。即使提供了傷害的醫療記錄或傷害情況,也不能證明傷害結果是家庭暴力造成的,即不能一致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為了避免出現上述問題,可以要求公安部門出具警告信或者治安拘留通知書等。
因此,遇到家庭暴力時,首先應該本著取證逃跑的思路,報警、做筆錄、檢查傷情。如果當時沒有取得筆錄或者沒有相應的警告信,你也可以在離婚訴訟過程中要求法院獲取筆錄。
#2施虐者親自承認錯誤的聊天記錄或悔改信。
數據顯示,不少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至少經歷過35次家庭暴力,才有勇氣選擇報警。報警后,為了加強上述犯罪記錄的證據作用,可以要求行為人出具相應的悔罪書或在雙方微信賬號上寫相應的悔罪書。聊天里有提到過。
#3尋求婦聯、村居委會協助調解。
向當地婦聯或村居委會求助、請求調解,不僅可以將施暴者的行為及時公之于眾,起到警示作用,還可以及時尋求庇護,也為今后的家庭暴力提供了相應的機構。訴訟和離婚。以及強大的第三方認證。
#4監控或電子證據,例如視頻和音頻。
家中安裝監控的,應及時歸檔保存。多起暴力事件的視頻可以作為證實家庭暴力存在的證據,或者雙方后續通訊的視頻、錄音可以作為支持家庭暴力存在的證據。
#5適合八歲以上兒童的口語材料。
《民法典》明確將八歲以上兒童的意愿作為監護權決定的參考之一。因此,八歲以上兒童的個人陳述也可以作為家庭暴力存在的證據之一。
#6如果實在不行,你可以選擇逃跑。當警察來時,鄰居的證詞可能會有所幫助。
家庭暴力取證是實踐中的難題。以上僅列出了較為常見、可行的取證方式。現實中,根據家庭暴力施暴者的不同和復雜程度,可能需要綜合的取證方法。
無論采取哪種方式,都需要首先保證自身的人身安全。
另外,在收集證據的時候,如何才能形成法律認可的證據,或者說取得的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作用。由于這個非常實用,如果您有興趣,可以通過后臺與我們交流。
3、家庭暴力離婚訴訟,需要注意的幾個法律問題。
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個人保護令是為保護家庭暴力受害者而建立的系統《反家庭暴力法》。該法自2016年3月1日施行以來,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量逐年增加,實踐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確實存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危險或者面臨家庭暴力時,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1受訪者被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2禁止受訪者騷擾、跟蹤或聯系申請人及其近親屬。
#3命令被告搬出申請人的住所。
#4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額外措施。
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將受到司法拘留;多次違反的,可以構成拒絕履行判決書罪。
有人可能會擔心,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會引起對方的報復嗎?根據我們的經驗,在保護令發出之前,施暴者的攻擊性會非常大;保護令下達后,他們大多數人就不會那么囂張了。只要不是瘋狗式的施虐者,一般都不敢再違反保護令打人。
如果家庭暴力被證實,會對受害人產生什么有益影響?
#1家庭暴力是離婚的合法理由。如果家庭暴力被證實,您可以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獲得離婚判決,避免第二次訴訟。
#2原則上,施虐方不適合撫養子女,受害方可以相應獲得子女撫養權。
#3家庭暴力是一種法律錯誤。無過錯方不僅在分割財產時能夠得到照顧,而且還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4當對方面臨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的風險時,家庭暴力是最重要的籌碼,從而可以一攬子協商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
4。結論
家庭暴力不是一件小事,也不是一件私事。
如果您身邊有人遭受家庭暴力,請將這篇文章轉發給她/他,以便她/他收集證據,及時尋求幫助,學會維權,逃離家庭暴力,開始新的生活。
如果一段關系真的不可持續,那么:
請選擇分開生活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