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離婚需要解決的不僅是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還有戶籍問題。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分戶、合并、失蹤、找回或者其他原因,戶口登記發生變化的,戶主或者本人必須向戶籍登記機關報告變更登記。
離婚后辦理戶籍有以下幾種方式:
1.搬回原籍地
離婚后戶籍轉移時,搬出的往往是女方。這并不妨礙戶口遷移手續的辦理。關于離婚后戶口遷移,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3條、第19條均做出了相關規定。按照當地戶籍地有關規定,原戶籍地同意遷回的,公民婚前可以遷回原戶籍地。
2.建立單獨的門戶
由于各地戶籍政策不同,設立新戶口的條件可能因時間、地點而異。
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房產為條件,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才可以辦理。在我國,離婚方式會對戶口遷移手續的辦理產生影響。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相應地,法律還規定了戶籍異地遷移的程序。如果是通過訴訟或者調解方式離婚的,還需要攜帶法院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3、再婚后再次搬家
如果離婚后再婚,需要遷移戶口,不同省份和地區對戶口遷移手續有更具體的規定。您需要咨詢遷出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了解戶口遷移申請的要求。提供文件和材料,然后提交戶籍遷移申請。提交申請時務必按要求提供各種文件和材料,如再婚的結婚證等。
4.不搬出去
夫妻離婚后,女方的戶口不必遷出,但仍可以留在男方身邊。這是因為,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戶口簿上會蓋上“離婚”的公章。當然,如果夫妻雙方有搬出協議或有判決或調解請求,則女方必須搬出。
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怎么辦?
夫妻離婚后,財產轉讓時,如果放棄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轉讓,如何處理需要區別對待,具體如下:
離婚訴訟中,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對于離婚訴訟,只要拿到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無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財產轉移都不是問題。您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將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事宜。
協議離婚且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協議離婚的夫妻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但離婚協議簽訂后,放棄房屋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對于協議離婚,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的轉讓就會比較麻煩,因為光有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并不足以證明對方轉讓房屋的真實意圖,而房管局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針對這種情況,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起訴法院不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對方不配合,就是違約,對方可以起訴法院,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法院判決后對方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函告房屋管理部門。Da協助執行通知,以便處理轉賬。
2、離婚時,到公證處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為了防止離婚后一方不配合,在辦理離婚時可以對離婚協議進行公證,以證明協議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認可離婚協議,并轉移財產。
如果準備協議離婚的當事人覺得協議離婚不夠安全,可以采用公證協議離婚或直接起訴法院調解結案的方式。獲得法院的調解書與離婚協議公證具有同等效力。
離婚后子女戶口怎么辦?
1、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誰,誰就有孩子的戶籍。
2、子女未滿18周歲的,需由父母代為辦理戶口遷移。
3、子女年滿18周歲的,可自行辦理戶口遷移。
4、年滿18周歲,有獨立戶口的,可憑身份證和戶口簿到派出所申請。
協議離婚后子女戶口怎么辦?有哪些程序?
一般情況下,協議離婚后,孩子的戶籍將跟隨監護權。如果涉及戶口搬遷問題,需持離婚證、戶口簿、子女出生證明到夫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搬出;然后持離婚證到需要搬遷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入住證明信,并到原地派出所辦理入住證;拿到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的證明;最后,持《遷移證》的證明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登記。
現實生活中,離婚后,如果在辦理子女戶籍方面出現沖突或拖延,一方該怎么辦?
只有兩種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
1.談判。先與對方協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戶籍機構辦理孩子的戶籍;
2.蘇。如果去法院起訴,可以根據法院的判決書或者離婚協議書進行起訴。
當然,每個省份對于離婚戶口遷移的具體手續都有不同的規定,比如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和證明等。如果您不清楚當地如何辦理離婚戶口遷移手續,也可以到當地公安戶籍機關咨詢。資料來源:綜合早間新聞,遇到麻煩時尋找解決辦法,整理自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