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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再次修訂,再次引起社會熱議。無論是寶灣之爭還是360借殼,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始終是我國資本市場舞臺上的絕對C位,而對并購重組的監管也始終是監管重中之重。上市公司監管的重中之重。在資產重組過程中,大股東套現也是非常普遍的現象。那么這種做法違法嗎?
一、資產重組,大股東套現是否違法?
法律沒有禁止大股東套現的規定。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投資后不得抽回出資。股東如想套現,可以轉讓股份或通過證券市場交易套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或者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其股份。
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記載于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辦理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重大資產重組是指哪些事項?
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收購、出售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50%以上;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購買、出售資產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在50%以上;
3、收購、出售的凈資產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合并財務會計報告期末經審計凈資產的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
從實踐來看,重大資產重組最常見的資產交易行為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買賣股權,即《資產負債表》中的“長期股權投資”。
三、資產重組的作用
1、資產重組對公司治理的改善作用
由于我國上市公司大多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很多公司的治理結構不合理。公司可以通過“股權轉讓”等資產重組方式改善公司股權結構。
2、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產業結構調整功能
我國上市公司集中在傳統行業,行業間組織化程度低,重復建設、投資嚴重。因此,上市公司的產業轉移可以通過股權轉讓、并購、資產剝離等方式實現。
綜上所述,法律制度并無明確禁止股東套現的規定。因此,在公司資產重組過程中,如果禁止大股東套現,可以通過公司內部規章制度進行約束,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公司和其他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