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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銷這個詞在會計中經常被提及。許多外行人不確定攤銷的含義。那么什么是攤銷呢?土地攤銷年限如何確定?接下來56網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這方面的知識。歡迎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少于10年。但是,作為投資或者轉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或者合同規定使用壽命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壽命分期攤銷。
攤銷是指將其他能夠長期使用的經營性資產的購置成本按照其使用壽命分攤的會計處理方法,類似于固定資產折舊。攤銷費用計入管理費用,減少當期利潤,但對經營現金流量沒有影響。
普通攤銷資產,如大型軟件、啟動費用和其他無形資產,能夠長期為公司的業務和收入做出貢獻,將其購買成本分攤到每年是合理的。
攤銷年限一般不超過10年。與折舊一樣,無形資產的攤銷可以使用直線法和加速法進行。從金額上看,攤銷費用一般遠小于折舊費用。也就是說,大多數公司的固定資產遠大于無形資產,因此攤銷和折舊一般不加區分地一起披露。
不同情況下土地使用權的攤銷
1、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單獨核算,并按規定攤銷。
2、企業在購進的土地上建造廠房、辦公樓等自用固定資產時,相應土地使用權的累計攤銷計入所建固定資產在資本化期間的入賬價值,即:計入“在建工程”。竣工后停止資本化,土地使用權仍計入無形資產,累計攤銷一般計入管理費用。
3、企業將自有廠房、辦公樓出租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時,其占用的相應土地使用權也應轉入投資性房地產,因為租賃的土地使用權也計入投資性房地產。
4、公司董事會作出相關決議時,無形資產中的土地使用權轉為投資性房地產。
5、購買土地、建筑物的價款在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房屋建筑物作為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難以合理分配的,視為固定資產。
六、企業取得并出讓用于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土地的,相關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成本。
7、企業購置建筑物的購買價中包含土地使用權價值,但該價值無法在地上建筑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合理分配的,應計入土地使用權價值固定資產與建筑物一起。土地使用權的未來價值將與固定資產一并計提折舊。
8、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的,應當計提攤銷,當月增加,當月減少。
9、企業單獨核算固定資產的,無需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