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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經濟案件律師收費合法的標準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經濟案件律師收費合法的標準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回答這個問題,先要了解律師的收費方式是什么?
一般來說,律師的收費方式有兩種,一次性收費和風險收費。
1、一次性收費是指律師一次性就把律師費收完了,后面不管官司輸贏,律師都不再另外提高收費或者降低收費(不再多還少補)。如果當事人和律師選擇的是這種收費方式,一般情況下不管后面官司是打輸了還是打贏了,律師都不再另外收費當事人律師費,當然也不會退回當事人任何律師費。
當然,特殊情況下因為律師的過錯導致官司打輸了的,則可能會存在退回律師費,甚至賠償當事人損失等,這是特例。
2、風險收費是指律師費的收取和官司結果有關聯,官司贏就多收,輸就少收,至于多收還是少收,有一定的風險。
風險收費又可以分為兩種,半風險收費和全風險收費。所謂半風險收費是指前面先收一小部分費用,后面官司打贏后律師再按照約定收取當事人一定金額或者比例的律師費。這樣的收費前面收取的部分已經穩拿了,沒有風險,后面部分的律師費不一定得,要視結果而定,所以叫半風險收費。
全風險收費是指律師在官司結果出來前一分錢律師費不收(特殊情況下甚至有少部分律師墊付訴訟費等),等官司判決下來,打贏后再收取一定金額或者比例的律師費,如果官司輸了,律師就一分錢不收,這樣律師的收費就是全部風險了。
3、根據律師法等規定,刑事案件和工傷案件等不能采取風險收費。
謝謝邀請。
律師在為當事人代理民、商事案件前,就已經收取了代理費。不存在官司打輸了才收費的問題。
律師代理民、商事案件,也希望把官司打嬴。但因為客觀原因,或者當事人沒有提供官司嬴的證據,當事人不高興,律師也會感到十分的遺憾。
這就要求律師在為當事人代理案件時,特別是充當原告提起訴訟的律師,更應該小心謹慎,把勝訴的證據弄得非常全面,原告人的訴訟請求就能實現。大家都高興。
不準備太多的詳細解釋,回答到此。
謝謝提問者。
律師費是指律師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務應當收取的報酬。既然是報酬,律師付出勞動,就應當得到相應報酬,與官司勝負無關,但律師風險代理除外。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條規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尤其是我們律所承接都是婚姻家事類案件,離婚案件無輸贏。有部分律師還經歷過為了案件忙前忙后,舟車勞頓,結果原被告和好了,你讓律師情何以堪。畢竟,只以輸贏論訴訟的話,那總是存在一半輸一半贏的局面,而輸了官司,往往并不是律師的責任而是當事人自己的責任,你明明欠了錢,但就是不想還,這樣都不輸,豈不是沒天理。而你若覺得是律師沒有盡責導致輸了訴訟,可以根據委托合同,要求代理律師承擔相應的責任。
說穿了,法律也不過就是用來解開糾纏的線、令雙方都得到幸福的道具,只是一個基準而已。
事實上,根據法律規定,律師在接受委托的時候必須向當事人說明案件代理的風險,并且取得當事人的書面簽字。意思就是說律師在接受當事人委托的時候,必須告訴當事人——你這個案子我是接了,但我并不確定會勝訴,我只保證盡職盡責去維護你的權利,但無法決定法院的判決。
律師雖然輸贏官司都要收費,但卻也不是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的。律師費的收取是有明確標準的,對此想要更進一步了解的話可以去查詢一下各地的律師收費標準,即可一目了然。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經濟案件律師收費合法的標準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經濟案件律師收費合法的標準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