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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作品的著作權歸屬與專業作品的著作權歸屬不同。但很多人在日常工作中將兩者混淆,需要澄清。要正確區分兩種不同的版權歸屬,首先要正確區分這兩種不同的作品。委托作品是指接受他人委托創作的作品,委托創作關系通常通過合同確定。
委托作品與職務作品的區別在于:
委托作品的版權歸屬與專業作品的版權歸屬不同。但很多人在日常工作中將兩者混淆,需要澄清。要正確區分兩種不同的版權歸屬,首先要正確區分這兩種不同的作品。委托作品是指接受他人委托創作的作品,委托創作關系通常通過合同確定。委托作品與職務作品的區別在于:
委托作品的創作往往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進行的,體現了委托人的意愿;專業作品主要體現作者所在單位的意愿,也有部分作品體現作者本人的意愿。
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的關系純粹因作品創作而建立,并通過委托合同聯系起來;聘用作品的作者與所在單位之間為勞動關系。
委托作品一般由單位外人員完成;工作工作由本單位工作人員完成。比如,單位的廣告部門完成了自己產品的廣告設計,就是創造就業崗位;本單位廣告部接受其他單位委托,幫助完成本單位產品的廣告設計,屬于委托創作。
作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這是雇傭工作和委托工作之間的主要區別。職務工作是指從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領取工資,與所在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工作人員。“這里的人員應該是廣義上的理解,包括借調人員、臨時招聘人員和兼職人員,但不包括為完成某項工作而暫時進入非勞動關系的人員。”根據勞動合同,一方面,作者有權從單位領取報酬,定期領取勞動報酬,享受單位為其工作人員提供的勞動、福利或者工作條件;另一方面,提交人有義務遵守單位的勞動規則和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單位在勞動合同范圍內安排的工作任務。
作品創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單位性質提出的與工作相關的任務。
與其他國家立法所采用的方法相比,該規定缺乏明確性。各國立法中的常見做法是將專業作品的范圍界定為:“按照勞動合同規定創作的作品”或“為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而創作的作品”。該規定表明了職務作品的產生與勞動合同之間的密切關系,有利于明確職務作品的范圍。
確定勞務工作的依據是作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
我國很多勞動者可以在業余時間從事自己感興趣的發明創造。但如果此類發明創造是利用公司內部的環境和條件而獲得的,則可能會被駁回。對于被視為與職務相關的作品,您只能獲得相應的報酬權利。
我國《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十四條明確規定了服務作品的權利歸屬,即:
除符合第《著作權法》號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外,為作品而表演的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在其業務范圍內享有優先使用權。
著作權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包括:
主要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的,法人創作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樣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地圖等專業作品;或非法人單位負責的,作者有署名權。其他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享有;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合同規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專業作品,作者有署名權,其他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非法人單位,法人、非法人單位可以對作者給予獎勵。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委托作品與職務作品的區別。綜上所述,小編提醒大家,其實我國很多工作人員都可以在業余時間從事自己感興趣的事情。有些發明創造是做出的,但如果這種發明創造是利用公司內部的環境和條件獲得的,則只能獲得相應的報酬權。如果您有任何法律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