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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是按借款本金算嗎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是按借款本金算嗎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律師收費很復雜,不能一概而論。
我國盡管有相對完整的法律體系,但沒有相對統一的法律解釋,這與律師法的規定有極大的關系。律師法規定的兼職律師,使得法律研究人員、教育人員再也沒有精力集中在自己的研究、教育事業上,他們將自己的精力放在了律師代理業務上。對于一個爭議的問題,他們可能基于個案有不同的解釋。
由于法律教育、法律研究的利益問題,司法實踐也不統一,如,相同的案件就有相反的結論。就刑事案件而言,究竟是經濟糾紛,還是犯罪行為,在理論上存在爭議,實踐上更是混亂,律師收費就更為復雜。
事實上,我國的刑法是嚴謹的,根本沒有所謂的“口袋罪”,作者舉一真實案例(注:姓名、名稱不真實,具體情切稍有改動)加以說明,并就律師收費存在的問題予以提示。
根據2013年的司法解釋,采取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采取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方能構成尋釁滋事罪。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釋對手段行為采用了封閉性的規定。
蔡某某有很有錢,有良知的律師可能正常收費,無良知的律師可能天價收費。會見一次收費二至五千,甚至一萬可能并不多;但是,如果蔡某某錢不多,可能收取一千就多了。作者認為,刑事案件有其特殊性,還是以一個訴訟階段收費比較合理,即,雙方以一審終結為標準約定收費數額,會見多少次以實際需要而定,刑事案件的天價收費就是司法實踐的不確定而引起。
民間借貸新規已經發布快一年了,還有的朋友不清楚利息怎么計算,問不同的人看不同的文章,得到的答案是不一樣的。
實在受不了了,來找法寶律師,問道:“律師,年利率到底是24%,36%,還是15.4%?”
今天,法寶律師就來挑戰,用一篇簡短的文章,來把三份司法解釋關于利息的部分,給您說明白!
舉個例子:2015年4月5日,乙向甲借款100萬,雙方約定月利率5%,借款期限5年。乙每月依約支付利息至2020年3月5日,之后不再支付,到期也沒有返還本金。2020年9月15日,甲起訴乙。
在該案件中,甲能夠怎么主張呢?
1、他可以主張利息按5%計算嗎?
答:不能。因為超過了法律保護的最高利率。
2、法律保護的最高利率是多少呢?
按照新刑法規定 ,民間借貸 年率率超過3 6%的都屬于高利貸 。正常民間借貸現法律保護利息應該是年利率24% 。現在各方法院在裁判案例 中也有按年利率15 .6% 計算的。總之看年利率不能超過36% ,超過的就是高利貸 。
新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出來之后,你知道利率怎么算了嗎?
這個已經出來很久了。
現在是這樣。2020年8月20日,最高院便出臺新的司法解釋,修改了民間借貸利率標準。但是當時對于新舊銜接規定的并不是很清楚。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實施。最高院再次修改了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審民間借貸案件,借貸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當事人請求適用當時的司法解釋計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對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還之日的利息部分,適用起訴時本規定的利率保護標準計算。
這是新規適用的銜接規定。
2020年8月20日前的案件,如果沒有在這個時間前起訴,那就只能適用新的司法解釋。
2020年8月20日前的案件,并且在這個時間前已經起訴立案,那可以參照舊規定,也就是月利率2%計算到2020年8月20日。
新的借款利率是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民間借貸不超過四倍。按數據計算,這個在年利率15%-16%左右。相比以前可以放寬到年利率36%,這個下降幅度是相當之大。所以有糾紛,早起訴也是有好處。搞不好法律規定什么時候就改變,那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是相當之大。
為了規范民間借貸,最高法院從2015年9月就實行了關于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當時就是將利率劃分為2段3線:即年息24%以下法律保護;年息24-36%尊重當事人意見;年息高于36%違法,就算債務人支付了高息也可以索回。
一些人包括一些人大代表都認為年息24%太高了,導致一些人光想著靠利息過日子,最高法院從第九次全國民商事會議紀要開始,就調整年息了。
這不,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執行,最高法院干脆將之前的上百個司法解釋重新梳理了一遍,該改的改,該整合的整合,該作廢的作廢,然后重新頒布。
現在最新的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就是2020年12月23日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這個《規定》一共有31條,內容也比較多,涉及到合同有效與否,涉及到虛假訴訟等。
現在只說說題主關心的利率計算問題。有這么幾個規定:
1、有約定利率的按照約定執行,但最高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LPR4倍)。大約年息15.4%
2、即未約定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放貸人主張自逾期之日起按照LPR計算利率的,法院支持;
3、只約定了期內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放貸人主張自逾期之日起逾期利率按照期內利率計算的,法院支持;
4、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有約定了滯納金、違約金、管理費等,但總計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的LPR4倍;
5、當事人沒有約定利息的,放貸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法院不支持;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是按借款本金算嗎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是按借款本金算嗎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