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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搶劫案律師收費正常多少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搶劫案律師收費正常多少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這個直接問本律師了!我覺得貴不貴主要看律師能否給你帶來收益或減少損失。舉個簡單的民間借貸的案子。
【案例】原告訴被告借款100萬元,月利率1%計算,每月支付利息1萬元,被告陸續不定期通過銀行存款及轉帳方式支付利息及本金,現原告起訴要求被告支付50萬元本金及利息,何解?
【分析】經詢問被告,被告認為,以前與原告按照原告的方法計算過,確實有50萬元未還。但是,律師的思維與當事人肯定不同。經分析,本案例的焦點是:1、被告每期支付的利息是否相同?如每期有多支付的利息,是否能結為本金?2、如能結為本金,利息又該如何計算?
【實務】這需要將多支付的利息換算為本金,減去本金再計算利息的分段式計算,得區分N筆還款的性質,苦逼了律師的數學能力,算了幾十個小時。最后得出,被告尚欠原告20萬元的本金。
綜上,律師給被告挽回30萬的損失,按照浙江省收費標準,以標的50萬元計算,收費只有2.6萬,與損失相比,不值一提。
但是,總還有當事人來跟律師討價還價,有時候就挺郁悶,你怎么不跟醫院去討價還價去。沒聽趙本山說過:人這一生最痛苦的事是人還活著,錢沒了嗎?命重要,人身權益也同樣重要。
如果與其他國家相比,律師的收費并不貴,但我們國家通行的收費方式是按比例收取,如果案件標的收取,大標的的案子收費就是很可觀的!事實上我國目前這種收費方式不太符合市場規則(比如執業20年的律師與剛執業一年的律師收費用一個標準)一方面律師感覺收費不高,但公眾卻感覺高的離譜!國內法律服務行業,以后應以計時制作為主要收費方式,才符合市場規則
這個世界就是說得贏得一半,打得贏全得,什么法律不法律。上個世紀美國辛普森在大眾廣場槍擊了女友,請了一批美國頭號律師(包括現經常在央視的貴客李昌鈺),由于會辯把公訴人的幾百樣起訴材料全部推翻而無罪釋放,就連辛普森本人都掛著微笑看狗咬狗。
請律師是要花錢的,請好律師就要花費重金。勞榮枝的家人有錢請律師,確不愿賠償受害人親屬,以減輕勞榮枝的罪惡。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桿秤,大家稱一稱他們的良心能有幾錢幾兩!
聽名頭確實厲害,不然,勞榮枝不會那么囂張。
律師大名吳丹紅,網民吳法天,畢業于中南政法大學,現任中國政法大學疑難證據中心主任,先后住持、承擔多項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重點課題,相繼獲得“中國人民大學優秀博士論文獎”、“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獎”、“第一屆全國青年刑訴科研成果獎”、“第三屆全國法學教材與法學科研優秀成果獎”等學術榮譽。怎么樣,厲害不?
但是,再厲害,也要尊重事實,難道連勞榮枝誘騙受害人到出租房,受害存被殺害存在在因果關系,這一點也能被推翻不成?如果這一點不能被推翻,勞榮枝必罪無疑。
退一萬步來說,即便是發回重審,也未必就會改判,二審發回重審包含以下幾種情況 :
1、原判決事實認定錯誤,或者是原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2、原判決違反法律程序,可能影響判決正確的,發回重審;
3、當事人在一審中提出的請求,一審未做處理,二審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發回重審;
4、必須要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沒有參加訴訟,二審也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發回重審;
5、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二審認為可以判決離婚,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分配問題一并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發回重審。
對于勞榮枝一案,如果二審發回重審,可能就是因為第一項,那么就要推翻勞榮枝誘騙當事人,致使當事人被害的事實。不過,這可能嗎?一審嫌疑人自己都已經承認的事情,二審翻供,要是翻供這么容易就被二審采信,那么,中國就沒有死刑犯了。除非一審的時候,勞榮枝受到了刑訊逼供,屈打成招,但是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作為勞榮枝的二審律師確實是厲害,實在是太厲害了,他是中國政法大學疑難證椐中心主任,教授,法律界的太山皇。
這次都被勞榮枝的家人給搬出山來了,二審為勞榮枝進行辯護,一但辯護成功,吳丹紅大律師會名揚世界一點都不為過。你說他會不勞榮枝攪動腦汁辯護嗎?你說夠不夠厲害?勞榮枝有了這么大的靠山,二審會不翻供嗎,會認罪嗎,會不氣勢洶洶強硬冷眼藐視法庭嗎?
就連二審勞榮枝的哥哥把吳丹紅請出山,都敢在江西省的高院外面對記者強硬示威,可想吳丹紅大律師的能力有多強大。作為會不會發會重審,確實是難以預料。
但是我絕對相信勞榮枝在一審時說過的那句話,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勞榮枝這只再狡猾的狐貍,最后也難逃脫好獵手的獵槍,信不信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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