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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收費不得超過標的額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收費不得超過標的額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如果你打官司,最好跟類似系談好費用,找到的應該是按標準收費的如果你打官司,最好跟類似系談好費用,找到的應該是按標準收費的,最好不要請律師,利是兩套都吃,他又不管你,死活的為了他的利益,他會采用一切手段來爭取他的利益,不要太相信律師
按訴爭標的額收費。
律師收費是有標準的,有按件收取的,有按標的額收費的,也有協商收費的,這主要看什么案子,很多經濟案件標的額很大,但訴爭標的額并不是很大,這就要看具體工作量大小確定的,按標的額收費也是合理的,按訴爭標的額收費也可以。
打官司的律師費處理的案件不同,律師的資歷不同,收費的標準也有很大的浮動,另外各省也有對律師收的標準。
一般財產案件應是按爭論金額比例收費。一萬元以下50元。一萬到10萬,按百分之2.5計算。20萬到50萬按百分之1.5計算,50萬到100萬按百分之1計算。100萬至200萬百分之0.9,2佰萬到5佰萬百分之0.8,5佰萬到1仟萬的百分之0.7。1仟萬到2仟萬的百分之0.6,2仟萬以上百分之0.5。
如果律師費過高,超過了委托人的心理預期,委托人可以依據以下三條判斷律師的收費是否不合理。
1. 判斷該律師的收費是否高出當地律師的收費標準。律師費金額應當符合當地律師收費標準相關規定,很多律師收費都是以標的額為基礎,使用律師費計算器計算出來,雖然會主張是按照《某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收取律師費,但是收費辦法在給出區間的基礎上還有上限、中限、下限的區別,因此,被告可以主張要求原告不僅提交當地律師收費標準相關規定,還需要明確計算依據、計算方法,甚至說明采取上限、中限的理由,從而找出律師費收取不合理之處。
2. 根據案件代理方式或代理權限判定律師的工作量。如果在《委托代理協議》中沒有明確代理方式或者代理權限,建議被告一定要求查看《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的代理權限”這一欄,代理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的工作量肯定是不同的,如果是一般授權,耗費的工作時間較短,被告抗辯律師費過高還是有一定依據的。
3. 審查《委托代理協議》與事實情況是否相符。如果《委托代理協議》上是某某律師團隊,但實際出庭的并非署名的律師,而一般律師費金額涉及到律師的資信和工作水平,不同律師的收費標準也不會完全一致,被告則可以抗辯《委托代理協議》載明的律師與事實情況不符;或者《授權委托書》載明兩名律師,實際出庭一名律師,則可以抗辯案件比較簡單,從而也可以在事實上作為律師費收費過高的支撐。
京師律師事務所的費用標準如下:
1.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
2.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3.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4.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5.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收費不得超過標的額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收費不得超過標的額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