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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問,爺爺去世后,遺產還沒分完,父親就去世了。我奶奶還在,我爸爸有兄弟姐妹,我是獨生子,我媽媽還在,我爸爸的遺產該由誰來繼承呢?這一切都屬于我嗎?法律很容易理解。請關注收藏,楊律師將為您解答。我們先來說說轉讓繼承和代位繼承的區別。
如前所述,代位繼承是指如果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則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后裔將代位繼承。在這位顧問的情況下,如果他的父親先于他的祖父去世,那就屬于代位繼承權,他父親的遺產份額將由他繼承。
但就他而言,他的祖父先去世了,而在遺產確定之前,作為繼承人之一的父親也去世了。在這種情況下,不適用代位權的規定,但適用繼承權轉讓的規定。關于繼承的轉移,《民法典》第1152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死亡且不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應當轉移給其繼承人,但遺囑中另有安排。
簡單來說,如果繼承人在還沒來得及辦理繼承手續之前去世,他的繼承份額就會轉移給他的繼承人。
那么顧問父親的繼承人是誰呢?根據他介紹的情況,有權繼承父親遺產的繼承人包括他本人、他的母親、他的祖母。因此,他父親應該繼承的遺產份額,按照繼承規則,將由這三人共同繼承,而不是全部歸他所有,除非另外兩個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這些知識你了解嗎?如果您發現有用的,請點贊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