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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雙方能夠就財產問題達成一致的,可以協議離婚。但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可以通過訴訟向法院請求分割。那么離婚時財產分割需要多長時間才能決定呢?
網友咨詢:
離婚時需要多長時間才能決定財產分割?
律師答復:
法院審理離婚財產分割糾紛案件的時限如下: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期六個月;仍需延期的,須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人民法院審理不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自第二審案件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當經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不服裁定的上訴,應當自第二審案件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判決。
律師補充道:
離婚時,首先要協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并以兼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裁決。
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具體處理可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而有所不同。
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或者部分獨立部分共同所有的,按照協議辦理離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期六個月;仍需延期的,須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批準。
以上是《離婚時財產分割需要多長時間判斷?》的相關內容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因財產分割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普通程序審理案件時,法院一般會在6個月內作出判決。簡化程序為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