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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土地糾紛說明書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土地糾紛說明書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醉美梨鄉對農村土地糾紛處理回復如下:
農村土地糾紛的產生是多方面的,土地價值提高、農民對土地的依賴、農村“老婆、孩子、土地”不能讓的思想等等,綜合到一起在現實生活中,就會出現因為田間地頭、房前屋后的地邊子使用發生紛爭,表現為農村土地使用權爭議、承包經營權糾紛、土地侵權糾紛大概就這么幾類。
本人曾經處理過一起土地糾紛,兩家是叔侄關系,因為相鄰的東西0.36米×南北16米的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糾紛,前后歷時12年,經歷了鎮司法所的六次調解,六次訴訟,一次行政裁決,一次鎮政府土地確權裁決,一次行政復議。期間一人死亡、一人白發蒼蒼,最后親情全部喪失殆盡。
最終,該案由縣政府受理,我是承辦人,經過我擬定并下發的處理決定,真誠的說了這樣一段話“兩戶多年來從未體會‘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的鄰里守望深情,從沒感知到‘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詩句中的真正內涵,‘父之美德,兒之遺產’,試問你們雙方給自己的孩子留下的是什么呢?是和睦的鄰里關系、親戚關系還是兩家日積月累的仇恨?還要將此仇恨繼續到何時呢”。后來,該案還是調解結案。
干過這項工作的人都明白。凡所土地糾紛,大多數是鄰居、親戚,土地爭議面積也不會多大,效益多高,但不論哪個爭議都是歷時長、矛盾深,處理起來非常棘手。為什么重點提出這個例子,無非勸導有土地爭議的村民,凡事退讓一步。
(醉美梨鄉調解土地糾紛案)
按照土地糾紛的分類一般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農村個人與個人之間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爭議,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由縣人民政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處理。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這指的是耕地,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處理。自行上網搜索腦補下即可。
土地侵權糾紛,嚴格意義上講,并不是土地糾紛,這個是土地權屬明確的紛爭,比如說甲具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或者承包經營權,乙擅自占用其土地,這就屬于侵權范疇,當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
大凡農村土地糾紛都是鄰里之間的糾紛,首先應該是相互協商處理。畢竟鄰里之間,遠親不如近鄰。早上不見晚上見,雙方各讓一步,海闊天空。協商處理也可以是矛盾雙方自行協商,也可以是在村調解員或村干部的主持下協商。相互協商處理是解決土地糾紛的最好方法。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只有請村里的治保調解員或村干部組織調解。調解照樣需要雙方的互諒互讓。土地本來就沒有非常明確的界線。調解也需要雙方諒解。這種調解可以緩解雙方的矛盾,調解成功大家日后還是鄰里。
如果村里調解不成功。那就只有走法律程序了。通過民事訴訟解決。到了法庭上見,雙方沒有調解余地,即便是法律判決,雙方已成為勢不兩立的敵對關系。即便是土地糾紛解決了,但是鄰里之間的隔閡就永遠抹不掉了。民事訴訟是不得已而為之。最好不要走到這一步。
好開心為你解答,關于農村土地糾紛問題怎么處理,第一你的土地是集體的還是個人的土的,如果是集體就就要全村人開會討論找幾個代表解決問題。如果是個人的就是和糾紛方積累解決問題,要拿出最有效的證據來說服對方,最好就有土地使用證。兩方解決不了問題就要找村委會和當地政府幫助解決。還是解決不了那就只能打官司了,打官司也是最好解決方案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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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土地糾紛說明書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土地糾紛說明書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