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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房地產糾紛公告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房地產糾紛公告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房產管理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房地產管理法規、政策,草擬制定地方性房地產管理辦法、規定,并組織實施。
2、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市房地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行業統計和行業管理工作。
3、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交易(房地產買賣、租賃、轉讓、抵押、贈與、交換、拍賣、繼承、分割、析產)管理工作。
5、審查和發放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查處房地產市場的違紀違法行為。
6、負責全市危險房屋鑒定的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的物業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工作。
9、負責全市城市住宅室內裝修活動的管理工作。
不可能直接被查封。房產權利以登記為要件,原則上,已經過戶登記的,該房產即歸你所有;法律規定,如果存在涉嫌惡意轉讓之非法情形,即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你)知道該情形的,原戶主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轉讓。
法律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1、惡意轉讓: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2、撤銷權:第七十五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擴展資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房地產糾紛公告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房地產糾紛公告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