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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勞動糾紛訴訟調解協議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勞動糾紛訴訟調解協議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勞動者就自己與用人單位之間有關工資、加班工資、經濟補償金等爭議發生糾紛申請勞動仲裁。
仲裁庭可以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能夠達成協議的,可以由仲裁庭制作調解書。調解書可以當庭送達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庭3日內送達。因此一般正常情況下,勞動仲裁后調解書3日內送達。
調解不合理可以拒絕調解,或者不簽署調解協議。
一般來說,勞動仲裁委都會在開庭前詢問當事人雙方是否進行調解,但并不表明該調解一定會成功。因此,任何一方感覺調解不合理或者調解結果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隨時可以終止調解,要求按法定流程開庭。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勞動糾紛訴訟調解協議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勞動糾紛訴訟調解協議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