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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如果我讓爺爺把房子過戶給孫子,我該怎么寫進離婚協議書才生效?
網友提問:
雙方自愿離婚,撫養權歸女方,但房子歸男方父母。女方提出,等孩子滿16歲,爺爺就把房子過戶給孫子,這該怎么寫進離婚協議書才生效呢?
律師意見,僅供參考:
離婚時,夫妻可以通過離婚協議處理共同財產,約定財產歸屬男方、女方或者子女。此類協議均有效。
但是,夫妻不能就他人財產的歸屬達成一致。離婚協議不能規定鄰居的房子歸誰所有,也不能規定親戚的房子歸誰所有。
因此,網友們想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爺爺的房子在特定時間過戶給孩子。這是不可行的。原因很簡單。該財產屬于孩子的祖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時,無權處分孩子祖父的財產。孩子爺爺的財產需要與孩子爺爺協商一致,不能納入離婚協議書。
那么,有沒有辦法讓這樣的協議生效呢?
如果把孩子爺爺的財產給孩子,第一點必須是孩子爺爺的同意。如果孩子的爺爺不同意,那就不用考慮下一步了。
在征得孩子爺爺同意的基礎上,我們可以簽訂一份法律協議。
送禮的方式是可以選擇的。
如果單獨簽署贈與協議,則需要由孩子的祖父和孩子共同簽署。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贈與合同是可以撤銷的。如果沒有所有權轉移,孩子的祖父可以隨時撤銷協議。可以隨時撤銷的贈與協議不滿足要求。應網友要求。為了不被撤銷,贈與協議需要經過公證。經過公證的贈與不能單方面撤銷。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得到保證。因此,這種選擇需要去公證處對贈與協議進行公證。
買賣是另一種選擇。
買爺爺房子的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拿出來,作為購房款付給孩子的爺爺。然后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同意在孩子滿16歲時轉讓所有權。這意味著夫妻離婚時,部分共同財產將作為購房的付款,相當于買了爺爺的房子。這種選擇需要實際履行買賣合同,因此購房款需要支付給孩子的爺爺。這個很重要。房屋買賣合同可以直接簽訂,不需要公證。
以上兩種方法可以滿足網友的要求,但是具體實現起來有點復雜。律師建議網友可以考慮將財產直接轉移給孩子。財產落戶于子女名下,沒有年齡限制,也不一定要求年滿16歲。所以,也可以先把產權過戶給孩子,不用等孩子滿16歲,然后直接辦理離婚手續,這樣會更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