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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買房怎樣避免糾紛起訴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買房怎樣避免糾紛起訴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目前還沒有居住權這個東東,民法典實施時間2021年1月1日。
其實不麻煩,第一去現場看,第二和出賣人約定違約條款,另外以后居住權是否會房管部門登記,還不得而知,或許也可以相應查詢
《民法典》施行以前,我國不認可存在單獨的居住權;《民法典》生效以后,居住權正式登上我國法治的歷史舞臺!
居住權是用益物權,是對他人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占有、使用的權力。具體居住權的內涵、外延及法律特征、屬性有待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規范。
《民法典》的施行是2021年1月1日,如果你這個時候買房,你當然的考慮居住權的問題。其實規避購買到有居住權的屋子并不難,你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從房屋買賣合同上約束,明確騰房時間,過戶時間,將騰房,過戶與房款支付掛鉤。
2.從左鄰右舍的口中了解所購房產是否存在其它有權居住人。
3.《民法典》施行后,從管理部門查詢有無他人居住權。
4.在房屋買賣合同中設置較大的違約責任,使出賣人不敢對你違約。
5.實地勘察房屋現有人居住情況,判斷存不存在他人居住權。
總之,辦法不能列盡,房屋買賣是大宗交易,建議你咨詢專業人士。
居住權要登記才有效,居然登記了應該房證上應該有所記栽,或者可以告之,再說在交易中一般也會注明賣房人涉及到房屋按揭租賃共有產權抵押必須先自行解決,如果隱瞞造成損失要承擔完全責任,再說房產交易應誠實,否則為故意欺詐,加上房產標的大,能構成欺作罪入刑。在實際生活中房產抵押的也不少,但交易中多數會先還清按揭再過戶,發生欺詐的很少,多數人還是依法交易,守法公民還是多。
個人覺得的你說的這個居住權應該是房產證上的共有人,在離異后一般是一人居住,另一人也有居住權。你想避免這種局面,那在買房是要了解房產證上共有人或去房管局查詢該房產析權情況。因為房屋年限和用途不同,方方面面要了解清楚。大部分房產是能清晰過戶的,但是一旦出現個別問題,是相當麻煩的。所以建議你最好去房管局查詢該房產的備案和所有人信息。再出具一些證明后這些情況是可以避免的。
我是在開發商上班的。第一客戶簽協議之前先了解一下開發商資質,開發商實力和口碑。比如想萬科,恒大,保利這些就不需要太擔心!第二,簽協議之前看清楚協議內容,了解自己履行約定的能力,比如首付款什么時候支付,定金怎么支付等。第三簽協議之前先看自己征信等各種買房按揭條件是不是足夠!
一、簽購房合同時要帶哪些材料?
(一)一次性付款客戶需攜帶資料如下:
1、購房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
2、購房證明。
(二)申請按揭貸款的客戶需攜帶的資料如下:
1、購房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6份;
2、戶口簿原件及首頁復印件3份,夫妻雙方姓名所在頁復印件3份,非本地戶口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
3、結婚證復印件3份;
4、購房證明;
5、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證明;
你如果沒有做好承擔購房款損失的風險,就不要去貪這個心了。房東沒有房產證那就是使用權,當然價格低了。你了解過這套房子的產權人是誰嗎? 產權人同意使用人協議轉讓該房屋嗎?要上市流通的房產都需要房產證的,要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轉移登記備案的。搞清楚這些,我想你也不會有買的想法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買房怎樣避免糾紛起訴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買房怎樣避免糾紛起訴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