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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合同擔保糾紛有哪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合同擔保糾紛有哪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擔保人是為債務實現提供擔保的人,擔保有幾種,擔保人就有幾種:
1、保證擔保人:一般保證擔保人和連帶責任擔保人;
2、抵押擔保人:有不動產抵押和動產抵押;
3、質押擔保人;
4、定金擔保人;
5、留置擔保人
以上是有名擔保人,就是擔保法所規定的有擔保,此外還有無名擔保人。
1、讓與擔保人,以買賣關系擔保債務的實現,但要注意流質擔保無效。
2、保函擔保,最高人民法院有專門的司法解釋規制。
3、訴訟保證保險擔保,以保險為表現形式的保全擔保。
擔保人:“保證人”。
分兩種:一般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
1、一般責任擔保承擔責任的形式為: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責任擔保承擔責任的形式為: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保證范圍】
當事人如無其他約定,保證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合同擔保糾紛有哪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合同擔保糾紛有哪些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