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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民事賠償糾紛的過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民事賠償糾紛的過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民事糾紛,法院一般怎么判決?為什么?
民事糾紛的案件范圍廣泛,比如民間借貸、鄰里糾紛、損害賠償等等。
人民法院將涉及生活領域的民事糾紛案件由“民事一庭”審理;涉及生產領域的民事糾紛案件由“民事二庭”(經濟庭)審理。
人民法院對于民事糾紛的案件重在調解。一般在立案前后首先予以調解。調解未果的案件才進入審理階段。
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時,仍有調解程序。化解矛盾始終是人民法院的首要任務。雙方調解不成,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予以判決。
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生效后,勝訴的當事人(原告)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人民法院執行中,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仍然可以“和解”并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人民法院對于民事糾紛的案件,始終貫徹“調解”為主的司法理念。“調解”為主;“判決“為輔。既化解矛盾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民事糾紛,法院會根據雙方的證據及事實,依照法律的有關規定進行判決。
歸納起來就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具體來說,法院在審判時候,堅持以下原則:
一、獨立審判原則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二、法院審判原則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三、 當事人平等原則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四、法院調解原則
民事糾紛不能一概而論。民事案件包括:合同糾紛,婚姻糾紛,土地糾紛,房地產權糾紛,知識產權糾紛,物權糾紛,銷費糾紛。真正的民事糾紛,是,因為生活鎖事引發的民事糾紛。前述各類糾紛均有專門的法律解譯和保護,后述的民事糾紛,才適用民事法律關系解譯和保護。要打官司,首先要確認糾紛屬那一類型的糾紛,然后確定選用該糾紛適用的法律。別將糾紛統稱民事糾紛。至于事實部份,要求人民法院實地調查,你的官司就可以百分之一百勝訴。
民事糾紛,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后,要么判決全部支持、部分支持、駁回訴訟請求,要么就是程序性的裁定不予受理、按撤訴處理,還有一種審理中發現可能涉嫌犯罪的裁定駁回起訴,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民事賠償糾紛的過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民事賠償糾紛的過程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