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刑法的基本原則
1.刑法基本原則:罪法定原則、刑法平等適用原則、罪刑相稱原則。
法定處罰原則。
法律未明確規定為犯罪的行為,不定罪處罰。其思想基礎是民主和人權。
法定犯罪原則的基本內容:
1.犯罪行為在先是法定的,但不禁止對被告人有利的追溯。
2、罪刑成文:1、習慣法不能作為刑法淵源。其次,刑法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表述。第三,行政法規不能規定犯罪和處罰。4.判例不得作為刑法淵源。
3.嚴格的犯罪法規的例外是,不禁止有利于被告的類比解釋。
四、所確定的罪名和刑罰是否合法:1、明確。刑法規定必須明確、簡潔,不得含糊不清、產生歧義。第二,禁止懲罰不當行為。3.禁止絕對無限期的處罰。第四,禁止不平衡、殘酷的懲罰。
平等適用刑法原則
任何人犯罪,都將受到法律的平等對待。任何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基本含義:1、平等追究:認定、量刑、執行刑罰。2、平等保護:受刑法保護的合法權益受到平等保護。3.反對特權和歧視。
本質:1.抽象拒絕不平等。2.追求實質正義。
罪與罰相稱原則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所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基本含義:重罪重刑,輕罪輕刑。罪與罰是相當的,罪與罰是相稱的。
具體要求:刑罰必須與犯罪性質、犯罪情節、犯罪人的人身危險相適應。
刑法解釋:是對刑法條文含義的解釋。
刑法的解釋方法和解釋理由
1.解釋的有效性。
1.非正式解釋:學術機構和個別學者所做的解釋。
2、正式解釋:分為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
立法解釋:立法機關作出的解釋。
司法解釋:最高法、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的解釋。
3、效力級別:立法解釋大于司法解釋。
4、形式解釋與罪刑法定原則:任何解釋均不得違反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現行立法解釋、司法解釋不視為符合罪刑法定原則。犯罪和懲罰僅僅因為它們包含了授權的解釋。
二是闡釋方法。
解釋技巧
1.通俗解釋:按照詞最通俗的意思進行解釋。
2、聲明解釋:當法律條文含義不明確、理解有爭議、以往的解釋不恰當時,選擇與以往不同的更合適的解釋。即重新定義法律規定,重新選擇法律規定的含義。
3.狹義解釋:法律文本的普通含義比刑法的真實含義更廣泛,因此對字面含義進行限制,使其與刑法的真實含義一致。例如,在聚眾犯罪中,人群的縮小被解釋為具有一定的公開性。
4、反對解釋:根據法律條文的正面描述,推導出其負面含義。1、當存在A、B兩種相反的情況時,可以根據刑法的規定推導出相反的含義。其次,當存在A、B兩個相似事實,且刑法對A有規定時,B應當得出與A相反的結論。
5、更正和解釋:當刑法文本出現錯誤時,應當對刑法全文進行審查和更正,以明確刑法的真實含義。
6.擴展解釋:擴展術語的通常含義,但不超出術語的可能含義。例如:金融機構擴大并解釋為包括自動柜員機,賭場開口擴大并解釋為包括**網站。
7、類推解釋:將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解釋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導致入罪的類似解釋違反了犯罪合法性原則,因此受到禁止。例外:不禁止類推解釋以有利于被告。
三、說明理由
1.文學解釋:根據文本字面意思進行的法律解釋。
2、系統闡釋:根據刑法條文在整個刑法中的地位,以及相關法律條文的含義,明確其規范目的。例如,搶劫罪中的脅迫僅包括暴力威脅,而強奸罪中的脅迫則包括勒索罪中的泄露隱私、毀壞財物等脅迫行為。
類似的解釋服從于系統的解釋。讓我們首先列出一些例子,然后使用“等”一詞。和其他人總結一下。不能隨意擴展。應找出前面例子的共同特征,然后根據所列出的內容和性質做出類似的解釋。
3.當然說明:給某人定罪時,用燈光來表示嚴重性。當你犯了罪,就把它舉起來,讓事情更清楚。
4、歷史解釋:根據刑法制定的歷史背景和刑法的發展趨勢,闡明刑法條款真實含義的解釋方法。
5、比較闡釋:比較國外相關立法,以理論為參考,闡明我國刑法的真正含義。
6、目的解釋:根據刑法規范保護的目的和具體情況,權衡各種解釋理由,明確刑法規定的真實含義。注:1.當法律含義較窄時,不能因目的解釋而擴大處罰范圍。其次,當法律條文含義較寬泛時,可以通過目的解釋來限制構成要件的適用范圍。
刑法的效力
1、刑法的空間效力:指刑法對場所、人的效力,即解決刑法適用于什么地區、適用于誰的問題。
1.屬地管轄
犯罪地:包括犯罪實施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領域內:固定領域、虛構領域
法律明確規定的例外情況:外交豁免權、一些不適用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規定以及香港和澳門基本法規定的例外情況。
2.屬人管轄權
國家工作人員、軍人在境外犯罪,適用我國刑法。
一般公民在國外犯罪,原則上適用我國刑法,但構成輕罪的,可以不予起訴
中國公民包括行為時的中國公民和判決時的中國公民。
3、保護管轄
外國人對我國或者國外公民犯罪,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適用本法。不過,也有一些例外情況,根據當地法律,不會受到處罰。
四、普遍管轄權:1.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的犯罪。2.條約義務范圍內的:除表示保留。第三,我國刑法將這種行為定性為犯罪。第四,可操作性,犯罪人在我國境內。
注:屬地管轄權、屬人管轄權、保護管轄權和普遍管轄權依次適用。
5、否定承認外國刑事判決
犯罪人在外國受審后,仍可以依照本法追訴,但是已經受過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原則:具有獨立的刑事管轄權,外國不限制中國。
靈活性:如果外國判決、刑罰已經執行,可以考慮免除或減輕處罰。
2.刑法的時間效力:刑法何時開始適用,何時終止。包括:生效時間、失效時間、追溯效力。
刑法的追溯力:刑法施行后,施行前尚未審理、審判、裁定的行為是否具有追溯力。
罪刑法定原則禁止對行為人不利的追溯行為,但不禁止對行為人有利的追溯行為。即堅守舊、走易行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