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醫療糾紛傷殘鑒定部門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醫療糾紛傷殘鑒定部門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司法鑒定中心不屬于醫療機構,司法鑒定中心職能包括有傷情鑒定,傷殘鑒定,筆跡鑒定等,是經司法局批準,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我國承認的國家級司法鑒定中心只有十所,其中只有三所在高校中:分別為:
西南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
中山大學——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
不屬于醫療機構。
司法鑒定所只是屬于司法局管理的社會機構,可以是社會上的中介機構,比如會計事務所、評估公司等,也可以是醫院等事業單位,但都是經司法行政部門核準的具有司法鑒定資格的機構。 因此所以司法鑒定所的性質是屬于事務所類型的中介機構或者事業單位
1.勞動能力鑒定很難造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是由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并由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結合《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規定做出鑒定結論。
2.工傷職工可以結合自己的傷情比對《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相關條文,對自己的傷殘等級進行估算。
3.如果申請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提問!你的問題實質是工傷中的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需要由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進行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由當地人社局設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可以去行政審批大廳相應窗口申請即可,以確定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下面,我將有關規定梳理如下,以供參考。
一、什么是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是勞動能力鑒定部門依據鑒定標準,對工傷職工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一種技術性鑒定活動,主要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等級鑒定,功能障礙的程度與器官缺損的部位及嚴重程度有關、職業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礙與疾病的嚴重程度相關,也就是確定工傷傷殘等級;二是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級鑒定,工傷職工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依賴他人護理。
二、由誰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作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組織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省、市兩個層面設立。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初次鑒定、復查鑒定,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工傷的再次鑒定。因此,工傷職工的傷殘等級及護理依賴程度由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初次鑒定,對鑒定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三、何時提出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職工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初次鑒定。
四、采用哪個鑒定標準?
勞動能力鑒定的標準為《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目前該標準用于工傷人員的致殘等級鑒定。我國還有另外一個用于工傷以外的,也就是適用于侵權的以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鑒定標準《人體致殘程度分級》。兩者鑒定結果差別比較大,并且鑒定傷殘相對較難。
五、鑒定有哪些步驟?
(一)提交材料。1、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二)鑒定時限。1、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鑒定申請應當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不完整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2、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在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3、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鑒定結果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4、對初次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5、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由于篇幅和你的具體情況限制,只能給你提出這些建議。因為工傷賠償案件相對復雜,程序比較多,一般的非專業人員難于做好賠償工作。因此,建議你們找比較專業的人員幫助你們溝通協議工傷賠償事宜。如需進一步幫助,可以給我留言或者私信我,我們會盡力幫助您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醫療糾紛傷殘鑒定部門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醫療糾紛傷殘鑒定部門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