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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微信商標糾紛案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微信商標糾紛案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會的。
但是您并不能將自己的公眾號昵稱設置為他人已注冊過的商標。微信公眾號的昵稱都是唯一的。
1、如果他人已經注冊過此商標,那么您自己是無法使用此商標的,只有得到商標持有人授權后,您才能使用。
2、如果他人未注冊過此昵稱為商標,那么您是可以免費使用的;但是如果在未來的時間,有人將此昵稱注冊成為商標,那么您的這個昵稱就將無法繼續使用。只有得到授權后才能繼續使用。
有,但未必是商標法。自媒體是沒有商標的(商標分類表沒有“自媒體”),微信和微博的昵稱用到的仍然是原有品類的商標,嚴格來說,很多投訴是瞎投訴。但在商標法范圍內,還能適用的有模糊的在先權利和破壞、貶損商譽這一方面。交叉保護的還有《侵權責任法》《反不正當競爭法》。
在實際情況下,微信和微博在處理投訴的問題上,會簡化判斷,為了避免惹官司,有商標證就可以投訴,不怎么看重商標分類(處理投訴的人員都用知識產權律師怎么想都請不起,律師們也沒必要干這個,因為侵權的權威判定在法院)。運營商有處理權,被投訴人有申訴權,不行法庭見嘍。
不過,微信和微博肯定是先處理,要不平臺是要承擔責任的。
依據《商標法》、《商標法》(13年修改版)相關規定,在商標申請注冊前已經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未注冊商標(包括馳名商標)被不正當搶注的,可以獲得法律保護,具體體現在:
1、對不正當搶注商標申請提出異議。此處的不正當搶注應當是指:在知曉該在先使用人商標已經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情況下,為獲取該商標的專用權,惡意注冊,而非偶然注冊相同或近似商標。一般發生在經銷商、代理商、客戶、員工搶注廠商的商標情形。即商標在先使用人一旦發現自己商標被申請注冊,可在初審公告異議期憑相關證據提出異議,阻止注冊人進行注冊。
2、如果已經搶注成功,則可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
3、如果商標已經注冊成功,則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
以上保護須具備3個條件:
1、使用人在注冊人申請注冊前已經開始使用商標
2、在先使用人所使用的商標在搶注人提出申請注冊的時候已經具有一定影響力;
3、注冊人申請注冊與在先使用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屬不正當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及基本商業道德。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微信商標糾紛案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微信商標糾紛案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