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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糾紛問題警察幾天會結案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糾紛問題警察幾天會結案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吵架報案,如果沒有打架派出所不會處理的,會建議你們通過法院處理你們的糾紛。
如果造成傷害結果,要進行傷情鑒定,如果沒有構上輕傷,屬于治安案件,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派出所在30日內結案,或者調解,或者行政處罰。
如果證據不充分,需要進一步調查取證,或者傷情不能馬上鑒定出來,如骨折,一般要二三個月才能鑒定出來,那么,派出所會延長辦案期限。
如果構上輕傷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那時間比較長了,公安機關在偵查結束后,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起訴到法院,沒有幾個月不會有結果。
一般吵架案件報案后幾天可以結案?
你說的吵架案件我理解是指打架斗毆的案件,法定案由是毆打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治安案件自接報之日起一個月辦結。一個月不能辦結的,可以延長三十日。但這是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結不了案
發生民事糾紛,派出所無權管轄。
只有發生民事糾紛后,又發生了打架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派出所才可以調解。對于打架等輕微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派出所應在最長二個月內調解完畢,作結案處理。法律鏈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關于這個問題,處理糾紛案件的時間會因情況而異。一般來說,簡單的糾紛案件可能只需要數小時或數天就能解決。但是,復雜的案件可能需要數周或數月的時間來調查和處理。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派出所需要考慮許多因素,例如案件的嚴重性、涉及的人數、證據的充分性等等。因此,處理糾紛案件的時間會根據情況而異。
派出所處理糾紛案件的時間因具體情況而異,但一般來說需要一定的時間。
這是因為處理糾紛案件需要收集大量的證據和情況,尤其是一些涉及到復雜的法律問題的案件,需要逐一審查和判斷。
另外,在處理糾紛案件過程中,還需要慎重考慮各方的利益,并根據法律判斷做出公正的裁決,這也需要時間。
如果案件涉及的問題比較簡單,需要的時間相應會比較短;而如果案件復雜,處理時間可能會相對較長。
需要注意的是,派出所作為基層法律服務機構,應當積極主動、及時地處理糾紛案件,把時間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總之,處理糾紛案件需要一定時間,但也要盡量做到及時處理,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
發生民事糾紛,派出所無權管轄。
只有發生民事糾紛后,又發生了打架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派出所才可以調解。對于打架等輕微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派出所應在最長二個月內調解完畢,作結案處理。法律鏈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糾紛問題警察幾天會結案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糾紛問題警察幾天會結案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