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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勞動糾紛投訴和仲裁區別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勞動糾紛投訴和仲裁區別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有區別
投訴,投訴的是他人,比如投訴你的單位存在拖欠工資,延時加班,不繳納社保等等。雖然這些間接也和你有關系,但勞動監察部門處理的是你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事情;對投訴方實際效果較差,但對被投訴方用人單位影響較為嚴重;
2,勞動仲裁,是勞動部門具體的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勞動糾紛做出的處理。
并且現狀是不經過勞動仲裁直接起訴的,法院基本上不會受理。所以勞動仲裁是維護勞動者個人利益的有力保障。因此是報復單位還是保護自己權益,自己選擇。
有區別。去勞動局投訴和勞動仲裁區別如下:
1、受理機關不同,申請勞動仲裁受理單位是勞動仲裁委員會,而投訴受理單位一般是勞動監查大隊;
2、程序不同,勞動仲裁相當于一個司法裁判行為,而投訴受理后,勞動行政單位介入處理,那是一種行政行為。
申請勞動仲裁走的是勞動仲裁程序,是準司法程序;而投訴走的是勞動監察程序,是行政程序。投訴是針對用人單位的違法進行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行政機關督促用人單位糾正違法行為,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勞動仲裁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用人單位的侵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請,要求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規定保證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我有個問題想問您,就是我在超市里干了快一年了,也簽了勞動合同,只不過他那勞動合同沒有一條對員工有利,五險一金沒有,節假日工資休息和雙倍工資也沒有,讓律師看了說這合同不合法,由于效益一直不好,我們蔬果區承包給了個人,這個人也屬于公司高管,轉為聯營以后,現任老板已用不了那么多人,把我們兩個男的和三個大姐換崗,三個大姐調面點,工資一樣,說了不愿干可以辭職,我們兩個男的調到酒水區,工資從三千變成兩千,我們接受不了,我問他這是不是變相辭退,他說你可以這么想。再有兩個月就滿一年了,我老婆馬上臨產,我也馬上失去工作,像我這樣的可以去勞動仲裁嗎?我不知道我說的清不清楚,請給個答案
發生勞動糾紛去勞動局投訴才有效。 勞動局主要職責之一就是解決勞動爭議處理、勞動爭議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勞動行政監督檢查權,監督檢查轄區內企業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鴦趧又俨梦穆氊熤饕牵?/p>
1、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
2、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3、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4、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勞動者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勞動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勞動糾紛投訴和仲裁區別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勞動糾紛投訴和仲裁區別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