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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購買的房屋的分割問題,首先要確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則不參與離婚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首先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訴訟。關于婚后父母出資的房產如何處理?我們來看看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您面臨法律糾紛,情況復雜,想找專業律師協助您,可以聯系我們。
婚后父母出資的房產如何處理?
婚后購買的房屋的分割問題,首先要確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則不參與離婚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首先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訴訟。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看父母出資買房時是否明確表示只分給其中一方。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的具體處理辦法如下:
由雙方協商一致辦理。達成協議的,應當寫進離婚協議書,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生效。
如不能達成協議,法院將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并本著照顧子女、婦女及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故不予處理。均等分配。
一般來說,下列情況下,房產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1、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共同財產購買的財產;
2、財產由配偶一方繼承或者贈與;明確說明僅屬于一方的除外;
3、房產雖為婚前購買,但房產證為夫妻雙方名下;
4.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但該財產由雙方協議共同所有。房產需辦理加名手續;
5、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父母為夫妻共同購買房產。然而,這一例外是由父母雙方明確表明該財產僅屬于一方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兼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